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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管局:违规拆改房屋最高可罚10万元【2】

2016年05月25日07:53 |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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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违规拆改房屋最高可罚10万元

  违规拆改房屋最高拟罚10万元

  在房屋权属明晰的情况下,房屋产权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禁止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禁止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危及房屋安全;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限期改正,采取加固性措施恢复原状,排除妨害,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正常的装修拆改如何解决?房产部门解释,“虽然《条例》征求意见稿严令禁止危害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拆改行为,但是必要的房屋装修拆改,只要不危害到房屋安全还是可行的。”

  按照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在变动房屋结构前,应向所在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结构变动许可,在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拆改无碍的基础上,方可拆改。

  未经许可变动房屋结构或者未按许可的方案施工的,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限期改正,排除妨害; 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房屋安全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涉及违法拆改的设计、施工企业,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将其违规行为纳入全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编辑:李燕

(责编:朱江、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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