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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

2016年12月30日10:31 |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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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二、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以有力的措施把巡视反馈问题逐条纠正、逐项落实

  (一)关于“‘四个意识’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关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招法不多”的问题。

  1. 加快推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我部“承担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任务166项,很多工作没有推动”的问题,部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将加快推进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工作主线,以问责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为抓手,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已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和3次调度会,要求各单位对照分工方案,对166项重点任务逐条梳理,逐项研究,抓紧推进,确保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报请国务院下发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出台了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制订实施了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与历史建筑确认工作方案,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技术指南,就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方面加快了标准定额编制,就城市管理、地下管线管理、城市设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等方面加快了法规起草制定步伐。定期印发通报,督促各地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进任务落实,采取晒清单、排名次的方式,对各地完成违法建设治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认等量化工作指标情况进行直观反映。当前,我部承担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各项任务推进速度明显加快,进展顺利。

  2. 积极推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10月9日,经中央编办批准,部城市管理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负责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牵头建立了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了首次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启动了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制订了处级以上城管干部轮训工作方案,已经培训厅长、市长、城管局长近600人;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指导地方改革创新,全国已有20个地区的64个城市开始先行试点,有的地方在立法、体制机制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已经取得了进展和突破。

  3. 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市场关乎国计民生。部党组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积极开展调研,狠抓热点城市控房价、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以及规范整顿市场秩序等工作。

  二是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趋利避义”的问题。

  1. 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向国务院审改办建议再取消2项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城市绿化条例》,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认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统一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动态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大力整治“大政府不作为、二政府乱作为”的问题,收回部机关委托协会学会承担的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由部机关统一承担,严格管理。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部内分工方案”,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2. 注重加强取消审批后监管和服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及设立依据进行再清理,不得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违法增加或减少行政审批条件;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于已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不得以备案、核准等方式进行变相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仍需加强监管的,积极制定配套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能,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失或者不到位的现象。针对2002年燃气和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存在的法规制度调整不及时、监管措施跟不上、基层管理部门能力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问题,已从完善法规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督检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将严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三是关于“履行部门职责使命缺乏担当”的问题。

  1. 大力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关于“规划执法不力”的问题,召开了全国城乡规划改革座谈会,提出改革城市规划监督机制,由原来以重点案件查处为主的监督方式,改变为点面结合;扩大城市规划实施监督范围,将城市规划监督管理重点指导范围扩大到所有市县;建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全面评估机制,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强化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查处工作,实现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全覆盖;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查处理整治违法建设。关于“规划审核周期过长”问题,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在总体规划申报内容上减负;制定了改进部际联席会制度、压缩和简化审查程序的方案,提出将我部审查周期控制在5个月之内;针对涉及轨道交通建设等民生项目,提出了总体规划修改的简化程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审批进度的通知》,强化省级职责。

  2. 加强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系统梳理了行业数据需求和掌握的统计信息,立足于聚合行业数据资源,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现状,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对行业统计工作的职责分工、制度设计以及数据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3. 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力度。印发《关于做好有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对本地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摸清底数,细化分类,明确责任,分解到市县,并建立台账和按周调度工作机制,实行逐一销号。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对8个省(区)进行了实地督导,对4个省(市)进行了集中会商和督促。结合国务院第三次大督察公租房建设和管理专项督察成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解决公租房建设和分配入住管理问题。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为强化保障房分配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4. 大力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部党组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部领导多次带队赴有关企业和地方调研,与建设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和建筑工人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系统总结了建筑业近40年来的发展经验,梳理了制约建筑业发展的10个主要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措施,起草了《关于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21条政策措施,推动建筑业改革不断深入。

  5. 着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针对城市建设“大洋怪”以及千城一面、马路拉链、城市看海等问题,部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和采取了多项措施。在解决城市乱象、千城一面问题上,制定了《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先后召开了城市设计现场会、城市规划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积极开展城市设计,突出做好城市重点地区、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开展试点示范和城市设计培训,积极建立培育城市设计队伍。在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上,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至11月底,今年已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947公里,年底前确保开工建设2000公里以上。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加强管线立法,《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解决城市看海问题上,制订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方案,实施地下排水管渠(管廊)、雨水源头减排工程、城市排涝除险设施建设、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四大工程;编制了《全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和《关于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积极做好地下空间“多规合一”,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责编:朱江、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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