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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

2016年12月30日10:31 |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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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部党组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梳理归纳了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13个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整治,推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重点抓了5个方面的工作。

  1. 切实强化思想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不断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及时把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强化学习效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活动,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着眼加强基层班子建设,截至目前,17个到期应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10家设置党委的单位有9家已成立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加强了党建工作力量。

  3.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加强对中心组学习、党建述职考核、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督导和检查,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修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中心组学习质量效果。组织机关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制作了“三会一课”学习笔记本下发到各支部,作为年终党建考核必查内容。

  4. 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团党建工作的意见》,以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为主线,从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理论武装、严格组织生活制度、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人、强化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设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不断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1. 着力解决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等领域权力集中、寻租空间大的问题。对各司局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则和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一是针对城市规划领域,制定了《城乡规划司关于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城乡规划司重点监管事项工作规则》,梳理了涉及审批审查的4类7项工作,规范细化工作规则。二是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制定了《建筑市场监管司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市场监管司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修订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8项制度。三是针对标准定额领域,出台了《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取消“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制定了《标准定额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工程建设标准经费安排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标准制定工作规则》、《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编制工作流程》。同时,其他业务司局也都全面展开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

  2. 切实防止干部家属从业利益冲突。部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家属在系统内从业的风险防控,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措施,积极推动整改。对18名配偶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工作的机关司处级干部逐一调查核实,对存在利益冲突风险的干部配偶调整了工作单位;对其他干部逐一谈话,发放工作守则,防范利益冲突风险。全面进行清理摸底,对部机关全体干部、部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亲属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底,对直属单位4名干部和配偶在同一单位、存在上下级关系的,进行了工作调整,制定了《干部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干部交流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3名副司级干部,明确进行轮岗交流。

  3.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管理。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城市出版社管理混乱问题,加快建筑工业出版社与城市出版社合并重组工作,加强了领导班子配备,督促推进完全融合。目前已整合完毕。为加强部管社团的管理,研究制定了《部管社团负责人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部管社团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社团副秘书长以上职务负责人,按照职务层级、成员类别、管理权限等分为6类进行管理,对社团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调整规范。对城市出版社原社长未经党组研究、办理调离手续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了政纪处分。

  对巡视组反馈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城科会”)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明确部机关各单位今后不再直接委托城科会承担部机关课题研究、科研项目和标准制定等工作;要求城科会对13家下属公司进行全面清理,只保留3家下属公司,其余全部注销或归并转让,半年内完成撤资注销全部工作;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整顿;收回所属绿建公司违规收取评审费的结余款项;对擅自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抬头公章问题,已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4.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委办案。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纪委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大起底”、纪检工作制度大梳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大排查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和不足。坚决查办了部分久拖未结的案件,给予了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今年6月以来,直属机关纪委直接办理或督促办结28件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给予18名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协助驻部纪检组完成7名司局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案件的处理。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干部的培训,结合新的实践和要求,制定了《信访举报和违纪问题办理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修订了《查处违纪问题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信访举报和违纪问题办理工作程序要求,从制度机制上防止拖案不办、执纪偏宽等问题发生,保障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的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1.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部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查找原因。党组进一步明确,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格坚持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推进提名规范化,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临时动议、违规操作等问题,完善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部门廉政情况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举报必查;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坚持把党员干部评价作为衡量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依据。对巡视组指出有的档案造假干部得到提拔的问题开展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免去其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安排非领导职务,移交纪检部门进一步处理;对其违反相关规定入学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不予承认;对在档案造假干部调任提拔过程中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

  2.严格规范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对巡视组指出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3年以来非计划出国问题进行了查处,停止该院执行今年出国(境)到美国高校的学习计划,取消4个出国团组,对该院未经外事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审批出国团组的行为在部内进行通报批评。对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问题,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制定了《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出国计划管理,严格控制计划外出国,严格实行限量管理。

(责编:朱江、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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