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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户籍地址“打架” 江西南昌一居民疲于开证明 

系区划调整“后遗症” 省城上海路派出所表示可无条件办理

余红举
2017年05月09日07:34 |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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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产证的地址和户籍地址不符,家住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上海路住宅区北社区25栋的唐女士遇到了麻烦。5月3日,她焦虑地告诉记者:“因为小孩下半年读初中,进行‘小升初’信息采集时,因房产证与户籍、身份证住址不一致,可能错失学区内地段招生。”

唐女士是2007年通过二手房中介购买了这套住房,房产证显示的地址是:西湖区上海路住宅区220栋X单元101室,而其户籍地址则是青山湖区上海路住宅区61栋X单元101室。

上海路住宅区建于20世纪80年代,有84栋住宅楼,其中上海路住宅区北社区36栋、上海路住宅区南社区48栋。住宅区有住户超过3000户,常住人口1.2万多人,只因房产证的地址和户籍、身份证地址不符,居民们没少吃苦头。黄女士父亲的房产证地址是212栋,可是户口本是70栋。“就是因为楼栋号的差别,父亲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继承受阻。”黄女士说:“房管局过户手续需要父亲房产证地址与户口本地址一致,否则不予过户。”

在上海路住宅区采访时,记者还能看到楼栋上有新旧两个楼栋号,这种现象存在10多年。据介绍,上海路住宅区原隶属于西湖区管辖,2004年9月,南昌市行政区划调整,上海路街道办事处由西湖区成建制划为青山湖区管辖,上海路住宅区也一并划至青山湖区管辖。

“此前,楼栋编号没有依据地名办相关规定来编排,房子建好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产证,中间没有和公安部门沟通过。本来按照要求,公安部门发放门牌号后,才能办理房产证。由于当时管理不够规范,比较混乱。”上海路派出所相关人士说,区划调整后,为了便于管理,青山湖区按照地名办的相关规范,从东向西重新编排了楼栋号,由南向北编排了单元。

楼栋号以及单元号重新洗牌,给居民办事留下了“后遗症”,办事需要房产证与户籍、身份证住址一致时,不得不频繁开具证明。上海路派出所相关人士表示,要先到社区先开证明,再到派出所开证明。

在上海路住宅区住了30多年的刘先生称,房产证、户籍两个地址不一致,房屋转让、房产继承等需要房产证与户口本、身份证地址相一致时,每次都要跑多个地方开具证明,很麻烦。而吴先生在上海路住宅区只有一套住房,因房产证与户籍地址不一致,被认定为有两套住房,影响了到银行贷款。

“解决居民当前的困难,我们只能不厌其烦地开证明。”上海路派出所相关人士表示,每年秋季开学前,上海路住宅区北社区就要开具100多份证明。他进一步说:“每次,有居民来派出所办理户口时,都会建议去南昌市房管局变更房产证地址。部分人更改过来了,有部分考虑到85元工本费等问题,没有变更。”

据了解,房产证地址变更原本由南昌市房管局负责,房屋产权登记改革后,由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房屋产权登记改革前,房产证变更相对简单;改革后,需要变更为不动产登记证相对复杂。他说:“需要房屋没有按揭,带上房产证、土地证,到派出所开具更改过楼栋栋号的证明,申请变更。”

记者将此答复反馈至上海路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居民愿意变更,核实情况后,无条件开具证明,一次性解决居民的难题。

(责编:朱江、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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