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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将于7月1日实施

方素菊
2017年06月29日13:56 | 来源:河北日报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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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将于7月1日实施11条京津冀衔接高速将重新命名

  制图/展茂光

  本报讯(记者方素菊 通讯员齐京、贾浩然)近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由京津冀共同组织制定的《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三地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一路多名、编号不一的现状将被改变,11条京津冀衔接高速公路将重新命名,在编号上统一以“S”打头。

  京津冀高速公路发展具有差异性,以往都是自主命名和编号,给公众出行带来不便。按照《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包括5条放射线、3条纵线和3条横线在内的11条京津冀相衔接的地区高速公路,将根据起讫点的地名顺序命名,起讫点选择镇(含镇)级以上节点。其中,放射线按照由北京中心城向远端命名,纵线按照由北向南命名,横线按照由东向西命名。连接机场的高速公路,则以机场名称命名。

  在编号规则方面,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编号,由字母标识符“S”加四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其中的数字编号编排规则为:首位数字编号均为3。放射线的数字编号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尾号为1。北南纵线的数字编号由东向西按升序编排,尾号为5。东西横线的数字编号由北向南按升序编排,尾号为0。

  该规则提出,不同起讫点高速公路路线简称不应重复或出现歧义。一旦有重复和歧义,则采用起讫点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责编:朱江、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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