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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江边路属内部路?  相关部门为居民答疑

肖桂来
2017年07月13日08:15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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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小区江边路属内部路? 相关部门为居民答疑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肖桂来 通讯员番宣、王汉文)番禺区洛溪岛环岛北路(洛溪大桥底-中海蓝湾段)改造工程项目即将开工,该项目可以打通环岛北路断头路,缓解市民出行困难问题。为保障该项目顺利施工,最近区有关部门和洛浦街广泛收集市民群众提出的意见,解答市民群众提出的疑问。

  记者从洛浦街获悉,居民提出的问题当中,质疑道路权属问题的比较多,居民要求明确小区江边道路的权属,解释房产证中“内部道路”问题。对此,番禺区有关职能部门和洛浦街回复如下:

  一、番国土地转字〔2000〕第267号文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番国土建用字〔2000〕第0448号)批准给广州市番禺区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公司)并改变用途作商住用地,其中划拨3875平方米公路预留地和14520平方米河堤预留地(公路及河堤预留地不能建设永久性建筑,在扩建公路或堤围时,受让方必须无偿提供该预留地)。

  二、现行规划和已批出小区修详规方案(穗规番规审字〔2002〕0152号)均标示为规划路。番禺区洛浦街环岛北路(洛溪大桥底-中海蓝湾)改造工程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穗规选〔2016〕9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39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建证〔2017〕1719号)。华荟明苑小区业主房地产权证上并未登记“内部道路”的权属,只是部分业主房地产权证粘贴的房地产分户图中有“内部道路”用来示意实质关系。“内部道路”为测量作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对现状道路的描述,非权属依据。三、2011年7月市政府批准了《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当中已包含洛溪岛环岛路的规划情况。

  还有居民提出,靠近华荟明苑的江边水底为溶洞群,车辆通行会造成房屋损坏,可能有倒塌危险,开通这段道路如何保障房屋、道路和堤围安全?

  番禺区有关职能部门和洛浦街表示,道路地质勘探结果表明,未发现有断层、采空区、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道路设计高程基本与现状道路及地面一致,无附加沉降影响,非现状路基段采用换填片石处理,并增设5吨限重标志牌,限制重车通行,工程不对周边楼房产生影响。建设单位番禺区基建办已委托专业堤防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涉及堤防部分的施工方案已得到区水务局的核准,工程不对堤防安全产生影响。

(责编:伍振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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