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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楼加装电梯试点适时推广

高枝
2017年07月21日08:07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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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楼加装电梯试点适时推广

  为老旧小区楼房加装电梯,一直是居家养老的一道难题。昨天上午,副市长王宁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扶持专业运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情况及议案办理情况,备受关注的“老楼装电梯”有了新样本。海淀区大柳树5号院的老楼装电梯经验,将扩至海淀全区29个街镇。丰台区张仪村加装并运行43部电梯的经验,则会适时在条件相似的地区推广。

  16区今年全建

  “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普查结果显示,目前本市街乡和社区级能够用于居家养老的服务设施共计4104处,全市人均设施面积为0.17平方米,距“2020年人均养老设施用地约0.25平方米”的规划目标还差0.08平方米。

  为补齐设施缺口,在2016年试点建设150个养老服务驿站的基础上,市政府已将再建设200个驿站纳入今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截至目前,350个驿站已建成运营259个。目前正在制定扶持驿站专业运营的政策措施,探索驿站规范管理、专业运营、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模式。

  此外,各区还将在今年全部建成“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目前,已有4个区建成,3个区正在建设,8个区完成选址工作,通州区在城市副中心建设中统筹规划。各区指导中心均由政府提供房产,委托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入驻运营,通过联合本区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机构,集成区域专业化资源,形成不同层级的养老综合服务联合体,将各类专业居家养老服务输送到老人身边。

  海淀全区将推广老楼加电梯

  老旧小区楼房加装电梯一直是市人大代表和委员们关心的话题。去年8月,《北京市2016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城六区选出24个试点加装电梯,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作为首个成功案例,海淀区北下关大柳树5号院6单元在年初完成了电梯加装。

  王宁表示,目前24部试点老楼加装电梯中,已完成并试运行2部,正在施工建设10部。海淀区总结大柳树5号院经验,将试点范围扩至全海淀29个街镇。住建部门总结丰台区张仪村加装并运行43部电梯的经验,适时在条件相似的地区推广。

  经济困难失能高龄老人

  将获照护服务补贴

  为了能给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照顾,本市还将研究制定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人照护服务补贴制度,为特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

  此外,还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和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机构。目前,已培育发展青松康护、慈爱嘉、关爱惟士等专业机构,向失能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越来越多的家政服务企业开始增加此类服务,业务规模年增长率约为50%。

  7项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明年公布

  报告中提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能力仍然有待提高,“多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是新设立,或由家政等传统行业转型而来,专业运营处于初级阶段,品牌化意识较差,标准化服务内容较少”。

  为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本市已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通则、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康复等七项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获地方标准立项,预计2018年发布实施,目前正在开展标准试点工作。

  过去两年,本市已安排上亿元的资金,支持养老照料中心开展累计超过800个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今年将安排资金1亿元,扶持开展不少于500个服务项目。

  养老服务单位诚信度将公示

  本市将通过公开竞争筛选的方式,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专业运营机构库,赋予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运营公有设施等相关资格。还将通过建立运营绩效评估机制,对接受政府补贴、无偿运营公有设施的机构进行效能评估,按评估结果继续扶持或终止合作。

  下一步,本市将建立诚信评价与公示制度,促进养老服务单位培养诚信、自律意识。此外,还将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社会组织法人信用管理信息,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建议建立养老驿站退出机制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维林提出,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场地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老旧小区养老设施改造投入不够,现有的驿站和设施或买或租,资金投入可持续性不强,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明显,有的养老服务驿站、照料中心经营不善,与居家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对此,内司委建议,要继续转变扶持理念,从单纯“补床板”向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转变,在专业组织品牌化连锁化、专门人才职业化技术化和专项服务体系化标准化上下工夫,在资源统筹、政策集成的基础上,把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作为载体,重点解决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经济困难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在居家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此外,要抓紧补齐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在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和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和专业机构参与,为他们开展专业运营降低服务成本,推动涉及居家生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落地,提高群众获得感。

  同时,建议建立针对养老服务驿站的准入、监督、考评和退出制度,健全完善驿站运营商和养老服务商准入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服务商及时清退,充分保障市场活力。

(责编:孔海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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