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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三居室就能办间“托管所”?

专家:供不应求的幼托市场亟待“优良发展”,建议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2017年11月17日08:42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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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租个三居室就能办间“托管所”?

  “黑幼托”大多隐藏在居民小区。图为东莞黄江查处的一家违规办学幼儿园。资料图片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幼有所育”怎么育,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

  日前,南方日报记者走访广东幼托机构调查发现,一方面,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带来幼托需求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幼托机构匮乏,标准制度缺失,监管部门混乱,幼托市场“发育不良”现状凸显:原有的托儿所(小小班)逐渐萎缩;证照齐全的民办托儿所“僧多粥少”;有的是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开办的早教日托;有的甚至是没有任何注册的家庭式托管,安全堪忧。

  ●南方日报记者 谢苗枫 欧楚欣 陈芳庭

  凌晨排队也没报上名

  广州市民林女士去年6月几乎都在跑托儿所,她的儿子10月份出生,当年不满足三周岁才能上幼儿园的条件,在跑了几所公立幼儿园想“赞助”无望后,瞄准了离家3公里叫好又叫座的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贴出告示后,我就马上安排最佳‘踩点时间表’优化路线”,幼儿园报名日当天,林女士凌晨5时排队了,但她发现队伍已排了有差不多40个人,“轮到我的时候就递交了材料,不到5分钟。”

  这所位于天河区的民办幼儿园去年只开办1个托儿班(2-3岁),相比往年办学规模压缩了一半,但报名的人数却增加了近一倍,报录比例约为60:1。

  “我看到身边的朋友陆续收到了通知书,去幼儿园问才知道自己的孩子落选了。”林女士非常懊恼,只好马不停蹄地找另外一家。她告诉记者,在奔波了整整一个月后,才让儿子报上幼儿园,等着9月开学。

  林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入托难,已成为各地面临的共同问题。由于口碑好的民办幼儿园下辖的托班(小小班)僧多粥少,大部分双职工家庭只能是“两边老人轮流带小孩、保姆不停更换、家里安装摄像头、医院常光顾”的带娃模式。

  “一直得熬到小孩足3岁才能上幼儿园。”广州一位杨姓家长说,由于长辈身体都不大硬朗,她不得已把孩子放到了小区里的“家庭托儿所”,然而上了不到3个月,就有好几位小孩感染了手足口病,经查,没有相关资质的“托儿所”随后停办了。

  “以前有托儿所,现在渐渐地没有了,但其实家庭对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很大。”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关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

  过去,广州有一些幼儿园开设2-3岁的托儿班,但2012年之后,国家、省、市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举办规范化幼儿园,对班额、生均占地面积、入园年龄等都有明确规定,不少公办园幼儿园陆续取消“小小班”,目前只有少数的民办幼儿园开设“小小班”。

  教育咨询机构变身托管所

  “独生子女政策在一段时期内降低了托儿需求,托儿所消失暂时没看出有太大影响,但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国的托育难题显现了出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菊华说,一方面家长们对幼托机构的需求在增大,另一方面市场的培育在萎缩,导致了家长们不得不在良莠不齐的幼托机构中进行选择。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广州存在的幼托机构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极少的具有办学许可资格的民办托儿所。

  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不少国营企业和机关单位为了促进生产力,让工人无后顾之忧,纷纷开办托儿所。一些政府单位也开设托儿所。国企改革的步子迈开之后,不少企业、街道办的幼儿园和托儿所也跟着转制,变身为市场化、社会化的幼儿园(含小小班)和托儿所。

  “还有一些较早进入幼教市场的民办幼儿园,他们也开设小小班招收2-3岁的幼儿。”关萍告诉记者,这些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托儿所数量少之又少,一般都是在较早期申办的,目前教育部门已经停止发放办学许可证。

  记者翻阅资料发现,以广州市海珠区为例,该区有18家有办学许可证、经过教育部门审批的托儿所,但这与海珠区近180家幼儿园相比,总量还是很少。

  记者走访了一家有10年办学历史的民办托儿所,位于一栋居民楼的二楼,周围多是低矮的平房、单位老宿舍楼。该园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没有户外活动场地,在托幼儿70人左右。虽然硬件条件一般,但园内厨房卫生条件和消防设施都符合标准。该托儿所招收年龄在6个月至3岁的婴幼儿,因而在周边一直供不应求。

  第二类是在工商部门以“教育咨询机构”注册的早教机构。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这类幼托机构占大多数。这些机构大多以早教的名义开办,实际上也开办0-3岁婴幼日托服务,其中不少还冠以国际婴幼儿日托中心的名字,对外宣传为0-3岁宝宝提供欧美托管服务。

  记者走访发现,这类幼托机构硬件设施相对较好,但收费比较高,每月收费在4000元至8000元不等。但按工商部门的规定,教育咨询类机构是不允许进行日托服务,包括提供餐饮等,属于违规经营。但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家长只好把孩子放在这里托管。

  梁女士曾把2岁儿子放在天河区一家国学幼童馆“托管”。该馆在一家商住楼的二楼,面积有八九百平方米,招生对象为2-6岁的幼儿。该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中,注册名称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务服务业。“知道这里是无证的,但没有办法,熬到3岁就好了。”

  第三类则是没有任何证照的家庭作坊式“黑幼托”。

  记者发现,“黑幼托”大多隐藏在居民小区,有的甚至租个三居室的单元房就开办托管服务,师资大多为家政机构的保姆,无任何相关从业资格,餐饮、消防等都无保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比如,在番禺某小区内的一个家庭式托管机构,看管的人员均不能出示“育婴师”等资格证。虽然也雇有“阿姨”做饭,但并没有留样、追溯等机制。

  应明确托育公共服务地位

  既然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为何还会出现“入托难”“优托缺”的情况?

  由于学前教育从3岁开始,而0-3岁婴幼儿托育不属于教育部门主管,因此,教育部门早已经停止发放托儿所执照;而工商部门则表示,发放牌照需有法律依据,但现在对托儿所属于哪类服务没有明确,因此发放执照无法可依,不会对新申请的幼托机构发放牌照。

  于是,一些有意向从事幼托服务的民办组织,只能在工商部门以“教育咨询机构”登记备案。但教育咨询机构只提供咨询,不具备提供午餐、全日制托育等资格,无法满足家庭的实际需要。

  “除了无法合规申请外,幼托的准入、评定、考核等标准缺失,也令很多民办机构望而却步。”关萍举例,比如建设标准、师资标准、班级规模、占地标准、硬件标准等等,都应在国家层面上明确下来,地市一级的教育部门才能有章可循,进而有照可批。

  对此,不少专家和业内人士均建议,应明确托育的公共服务地位,统筹整合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支持,构建主体多元、性质多样、服务灵活的市场体系,更好实现“幼有所育”。

  另有专家建议,将幼托服务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贯彻落实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并引导和调动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幼托的公共服务性质。如以较低租金提供更多共建配套场地给民办幼托机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幼托机构的运营成本等。

  此外,还可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和家庭开办幼儿日托服务,鼓励社区内有意愿和有能力的人员,如空巢老人、全职妈妈、退休和待业人员通过考取相关证书,参与社区婴幼儿日托服务,以减少公共幼托服务机构的压力。

  “政府要明确具体负责的职能部门,整合卫计、教育、民政、人社、税收、工商等部门资源,为幼托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及维护良好秩序。”关萍说,这样一来,一个透明可信赖、安全可放心、成长可期待的“多赢幼托”市场就能逐步呈现。

(责编:孙红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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