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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问答(第1期)

2018年05月15日16:40 |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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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共有产权房问答(第1期)

  一、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答: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组织建设单位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二、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家庭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家庭要符合《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

  (北京购房指南,http://www.bjjs.gov.cn/bjjs/xxgk/ztzl/bjgfzn/gfzgsq/index.shtml);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应当年满30周岁。(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

  三、非京籍家庭能否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方向”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不少于30%。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四、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能否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答:可以申购。申购时先按照北京市户籍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同时按照各区规定的申购条件纳入“非京籍”家庭类别审核,如工作地、社保缴纳地等条件审核,进入摇号环节的纳入“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

  五、共有产权项目如何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未通过如何进行复核?

  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六、哪些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1)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2)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七、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租房屋如何处理?

  答: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提出申购申请。申请家庭参加摇号后摇中共有产权住房并选房,应当在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网签前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入住2个月内腾退所租住房屋并结清租金等租赁费用,补充协议签订后停发租金补贴,共有产权住房入住通知发送后2个月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腾退住房前,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拒不腾退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八、怎么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答: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各区官方网站链接:http://www.bjjs.gov.cn/bjjs/zfbz/index.shtml)

(责编:孙红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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