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在甘肃省兰州市,6名农民工爬上一幢大楼后要跳楼。原因是公司拖欠他们工钱,讨要5个月未果。
为了带上血汗钱回家过年,一些农民工不惜“以命讨薪”。十年治欠薪,尽管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上得到遏制,但高发、多发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建筑业欠薪仍突出,且向制造业蔓延;民营企业欠薪未减,政府项目也日渐增加……
从原本简单的劳资纠纷,演变放大为社会焦点,欠薪与讨薪,似已成为年终岁尾挥之不去的话题。治理欠薪的考题为何如此难解?
治理欠薪,十年有何进展?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11年,人社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为533.5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等待遇155.1亿元;
2012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622.5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00.8亿元;2013年前11个月,追发工资等待遇223亿元。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肖兴志说,如果说逐年增加的数字,反映出治理欠薪的成效;那么“欠薪入罪”则彰显了国家对这一问题“零容忍”的态度。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恶意欠薪”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039件,公安机关立案1423件。
随着“欠薪入罪”威慑作用的发挥,以及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基金”等一揽子措施的实行,欠薪问题得到了一定控制。
“中国式欠薪”,谁是祸首?
“经过多年治理整顿以及法律体系建设,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上得到遏制,但形势仍然严峻。”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闫宝卿坦言,治理欠薪的任务还很艰巨。
——高发、多发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17.4万件;2012年共查处欠薪案件21.8万件。
——建筑业欠薪仍突出,向制造业蔓延波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同时,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明显增多。
——民营企业欠薪未减,政府项目也有欠薪。
——欠薪讨薪与经济纠纷交织。
据业内人士介绍,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按照工程进度结算工程款,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只是按月发给农民工一定的生活费,工资到年底或工程完工时集中结算,并非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一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农民工往往“躺着中枪”。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说,这实际上是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如果按照这一逻辑,那么所有制造业企业都能以产品没有卖出或者货款没有收回等为由不按月发放工资。
邱小平说,“只有打破这样的‘规则’,让经营风险与劳动债权分离,才能更好地解决欠薪问题。”
直面“讨薪难”
跑断腿、门难进、钱难要,维权难度大、维权成本高,让农民工讨薪路上常常寒心。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等专家认为,治理欠薪,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许多城市还建立了农民工维权中心,治理这一顽症关键在于“落实”二字。
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说,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着力纠正“四风”;对于欠薪问题管不管、怎么管,对有关部门来说是一块很好的试金石。
此外,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部法律实施已近20年,但一些条款在建筑工程等领域仍很难落地操作。
邱小平认为,严格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避免发生农民工工资大规模、集中拖欠的制度保证。
许多农民工还呼吁,要提高欠薪者的违法成本,让讨薪不再“越讨越亏”。
针对农民工讨薪维权被推来推去的现象,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等专家建议,将欠薪和讨薪问题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同时,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统一应诉渠道,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首诉负责制”格局,以刚性措施严格执法,从根子上解决欠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