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方法简易 无需专业评估员计价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2000年广州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前,共销售60多万套房改房。其中有超9万套未购买公摊面积,需补交购买公摊的价款才可上市交易。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从即日起,广州办理购买公有住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业务将正式实行“双轨制”,即市民既可按原办法办理,也可以按新办法办理。据新的简易计价方法,无需专业评估员计价。
“以前的计算办法较专业,市民不好掌握。新办法出台后,计价方式更简便,而价格也与市民当年购买房改房时的价格差不多。”市住保办负责人称。
可选择最新简化方式
根据规定,市民在出售房改房前,除了要付清房改房款外,还要交纳公摊面积的价款以及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目前,广州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可以由个人向原产权单位申请,若单位接受申请,则由单位进行评估计价、填写相关表格后由个人或单位送市国土房管局交件办理;也可以在上市过程中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
根据此前规定,对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公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公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据悉,广州在1995年前购买的房改房为按标准价购房,1995年后为按成本价购房。新计算办法仅适用于以成本价购房或虽以标准价购房但已按成本价补交房价的。
计算方法
在新计算方法中,按标准价购房的,实付购房款为标准价与补交的成本价房款之和;1995年后购房的,实付购房款为成本价房款。购房年份是指以成本价购房或按成本价补交房价的年份。2000年后按成本价补交房价的,购房年份视为1999年。
共有分摊面积价款=套内建筑面积均价(用实付购房款除以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购房年份调节系数(1995、1996年为1.22,1997年为1.07,1998年为1.03,1999年为1.00)
实际举例
案例:市民陈先生在1998年以4万元购买了单位的一套套内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的7楼房改房单位,公摊面积为10平方米,现在如果需要上市交易的话,假设市场交易评估价为1.5万元/平方米。
按照新方法计算的公摊面积价款:
套内建筑面积均价= 4万元/4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
共有分摊面积价款= 10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1.03=10300元
按照原方法计算:
共有分摊面积价款= 1.5万元/平方米×10平方米×10%=15000元
独家数据
归集单位住房基金约140亿
超过40万人享受住房补贴
2000年以后,广州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单位对于未享受到实物分房的员工实施住房货币补贴,而发放住房补贴的来源就是单位销售房改房的资金。当时广州一共销售了60多万套房改房,这笔购房资金成为最初启动住房货币补贴时的住房基金,而市民历年来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的资金以及补交的房改房购房款,也注入单位住房基金的盘子之中。
据悉,单位住房基金除了按售房收入25%留作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基金后,余下75%要用于向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独家获悉,截至目前,广州历年累计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的单位约3700个,其中接近七成为事业单位,其余为600多个行政机关单位和800多个企业单位,享受住房补贴的职工超过40万人。归集住房补贴资金达到约140亿元,累计支取住房补贴金额超过100亿元。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单位住房基金市住房保障办只负责监管,原售房单位才可申请动用单位住房基金。关闭、破产企业如果要统筹使用单位住房基金的,需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供企业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或已解决职工住房情况证明。
市民可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单位住房基金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