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对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区、市)、27个地级和副省级城市、12个县级城市(县、旗)的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了监督检查情况。
通报说,检查组对照相关文件要求,检查了受检地区供热计量改革进展情况,并进行了评分。总体上看,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收费面积稳步增长,15个省(区、市)累计实现供热计量收费9.91亿平方米;供热计量收费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计量热价的地级以上城市达到117个;新建建筑执行供热计量标准的比例明显提高,新竣工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面积3.23亿平方米,占新竣工建筑总量的79%;供热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供热计量收费节能效果初步显现,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
通报披露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两大问题。第一,部分省区市新建建筑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新竣工建筑面积4.09亿平方米,其中未安装装置的面积有0.86亿平方米,占21%。第二,部分省区市供热计量收费严重滞后,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但未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面积约为5.1亿平方米,约占全部装置安装面积15亿平方米的34%,造成了严重浪费。
通报要求各地立即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价格激励机制,充分发动用户参与计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