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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名烂尾楼定向基金曝兑付危机

张佳 王鑫

2014年04月29日09:03    来源:证券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深圳知名烂尾楼定向基金曝兑付危机

  官兵/制图

  见习记者 张佳 王鑫

  曾因烂尾十多年、变相一成首付、质量安全不过关等问题饱受质疑的深圳港澳8号地产项目去年底因拒不兑付私募基金相应款项被告上法庭,其中牵扯的涉嫌一房两卖、转移资金,甚至匪夷所思的开发商抢公章等事件,开发商与私募基金各执一词,都将矛头指向对方。昨日,面临产品到期压力的相关私募基金,为此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谁在一房二卖?

  位于罗湖东门的港澳8号在2010年被评为华南最具投资价值楼盘,如今均价达到29000元/平方米,开发商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港丰地产)及其老板何建华于2013年11月27日被深圳市中裕财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简称中裕财富)告上法庭,索赔1.3亿元,缘由是港丰地产拒不兑付私募基金,目前案件尚未开庭。

  2012年,因对房地产未来走向的判断比较乐观,深圳市中裕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裕资产)以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定向基金中裕合伙,专为港丰大厦(推广名:港澳8号)项目募集1.2亿元人民币,该产品将于今年5月16日到期。

  基金设立时,中裕资产与开发商港丰地产约定,以1.2亿元购买港丰大厦122套预售房屋,港丰地产在收到购买价款8个月后支付回购款8000万元,在收到购买价款12个月后支付回购款6500万元。

  4月28日,中裕财富合伙人张利在专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约定,港丰地产应在2013年2月28日和2013年6月向中裕合伙分别足额支付8000万元和6500万元,但截至2013年5月21日,港丰地产仅支付约2904万元回购款,之后便再未支付任何回购款。

  “为防止意外,我们向港丰地产表达了想把持有的122套房屋变卖的诉求,对有限合伙人进行补偿,但情况出人意料。”张利介绍,在房屋备案仍在中裕财富名下的同时,港丰地产将房屋出售,回款却从关联公司名厦地产转走,共转走1955万元,“港丰在一房二卖,他们卖的钱没有进入托管帐户。”

  而在港丰地产看来,一房二卖的是中裕财富,“我们收到1.2亿元购房款后,122套房屋转让给中裕财富,全部备案在中裕财富的名下,后来中裕财富委托我们销售房屋,又不肯解除备案,这样导致我们不能回款。”港丰地产总经理王艳对记者表示。

  记者查询深圳国土局的房地产信息系统,港丰大厦在2011年12月7日获得预售许可证,500套房屋中有450套房屋状态显示已备案,即指签订的买卖合同已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50套被管理局锁定,处于查封状态。

  回款去哪了?

  2012年6月28日,港丰地产共收到1.2亿元购房款。此外,按照市价2.9万元/平米,122套房产估值在1-2亿元左右,为何港丰地产不能支付1亿余元剩余款项?

  港丰地产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初和中裕财富签订的合同是以1.2亿元转让122套房屋,然后中裕财富委托港丰地产销售这122套房屋,回款后,再向中裕财富支付相关款项。“由于中裕财富不能及时解除备案登记,港丰地产不能继续出售房屋,此外,中裕财富与长城资管企图吞并公司资产,所以公司未将余款结清。”

  港丰地产进一步解释,按中裕财富要求公司先代为销售48套,后公司向中裕财富支付了所收到的首期款和定金4000万元。而后续款项,则因为中裕财富诉讼至深圳中院,导致港丰地产和名厦公司价值8亿多元的商铺和所有银行账号被查封,加上中裕财富不再解除备案,所以公司对后续出售的38套房屋的购房款保留,此外,还剩下74套房屋未再出售。

  中裕财富则表示,港丰地产因为债务纠纷,售房款被用于借新还旧,“包括亚洲资本、江苏建工等,均为港丰地产的债权人,转让的1.2亿元早就用于还债。”

  而对于委托港丰大厦销售房屋,中裕财富表示是基于向自身20多位合伙人兑付的压力。中裕财富方面表示,实际上,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房地产市场的相关规定,中裕合伙的委托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郑泳东称此举是助纣为孽,但是也没办法。

  中裕财富方面称,在2013年6月28日前,中裕财富收回了对港丰公司的委托,防止其一房两卖。而港丰投资方面却认为是中裕合伙的拖延,没有让他们及时解除对房子的抵押,导致房子不能卖。

  为了保证港丰地产能够按时回购,中裕财富在付款前委托长城融资担保公司(简称长城公司)和深圳市国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融公司)对港丰地产进行监管,监管的具体形式是国融公司派人与港丰公司共管港丰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私人印鉴等。2013年8月30日,港丰从监管方长城融资担保公司旗下的国融投资手里,收回财务章、私人印件章。

  中裕合伙出具的资料显示,国融公司2013年9月6日来函告知中裕合伙,称2013年8月30日,在港丰大厦,港丰员工、保安队长程良英假借盖章之名,伙同他人强行将于长城、国融公司共管的港丰公司、深圳市名厦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私人印章各3枚,共6枚抢走,并拒绝交还。中裕方面称在公章被抢走的第三天,原留存在港丰地产账户内因出售中裕公司名下港丰大厦房产的销售款约1955万元全部被公司转移、挪走。记者就此事向长城公司业务二部张戈茵处长求证,其以对媒体报道要走流程需要时间为由,在截稿前未能给予证实。

  随着有限合伙基金兑付日期的临近,张利表示目前有三个解决办法:第一,由我们一般合伙人(GP)出资把所有钱都垫付;第二,能够取得有限合伙人(LP)的谅解得以延期;第三,我们自己成为被告,因为GP管理人会负无线管理责任,被起诉,这就变成连环追账。

(责编:孙红丽、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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