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16日作出公开宣判:“合肥房叔”方广云的女儿女婿与方广云合谋作案,构成贪污罪。房叔之女、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人民币。
据检方指控,2005年底,被告人方某、范某(方广云的女儿、女婿)经事先与方广云合谋,将夫妇两人和儿子等五人户口迁至合肥市瑶海区磨店乡站北社居委何槽坊村民组。后在该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时任站北社居委书记的方广云利用负责审核拆迁安置的便利条件,伪造了虚假的证明材料,非法套取3套拆迁安置房共计270平方米,价值达95万元人民币。
宣判后,范某与方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2012年底,合肥市站北社区原书记方广云被举报:其在职期间利用政府兴建瑶海工业园机会,通过伪造、假借身份证等手段,以亲属及他人名义非法套取侵占拆迁安置房136套;2013年6月,合肥市官方对此案回应称,已查实方广云共为其女儿、女婿、姨侄、侄女等亲属违规获取安置房19套。方广云因此被网民戏称为“合肥房叔”。
自合肥“房叔”方广云东窗事发之后,其大量侵吞安置房屋的事实逐渐浮现在公众的面前,2014年1月24日,其女儿、女婿被以贪污罪提起公诉。2014年3月,“合肥房叔”案涉案户籍民警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在瑶海区人民法院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