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间,卓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香港证监会最近已就卓尔发展的股权分布进行查讯。查讯结果显示公司在2013年5月12日,有十五名股东于卓尔发展股本合共持有494,663,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4.13%。
而有关股权连同由公司主席阎志间接持有的2,975,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85%),相当于卓尔发展于2014年5月12日已发行股本的99.13%。因此,卓尔发展仅30,337,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0.87%)由其他股东持有。
另据了解,4月8日卓尔发展宣布,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卓尔投资集团与卓尔控股于2013年7月1日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卓尔投资集团已同意出售及卓尔控股已同意以代价人民币3019万元向卓尔投资集团收购销售权益。
公告明确,销售权益占卓尔中心投资的全部股本权益。于买卖协议日期,卓尔中心投资为卓尔投资集团全资拥有的投资控股公司,并于中国从事物业发展及物业销售及拥有一幅总地盘面积约3344平方米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自2008年4月起拥有该土地上一座楼宇的物业拥有权,及自2010年11月起拥有邻近该土地的土地上总楼面面积约8970平方米的五座办公大楼的物业拥有权,该物业均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江岸地区。
(观点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