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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漏水房屡修不好 业主拒交物管费

付强

2014年06月04日07:40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南昌:漏水房屡修不好 业主拒交物管费

  核心提示

  “我的房子漏水问题屡修不好,怎能一直这样修下去?”6月3日,家住南昌市紫金园小区二期的业主侯先生说,为了让物业公司督促开发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他开始拒绝交纳物管费。但现在,小区物业公司(江西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紫金园物业服务处)却见招拆招,原本按月交纳停车费,却要求其一次性缴纳半年的停车费。

  投诉:房子屡修不好无奈拒交物管费

  据侯先生介绍,其家住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紫金园小区二期四栋。入住没多久,他就发现房顶有时会漏水,但由于工作较忙,便没有在意。“从2012年开始,每逢下雨屋顶就漏水,而且越来越严重。”侯先生说,他先后多次找到物业公司交涉,但对方维修后却没明显改善。为了让物业公司督促开发商彻底解决问题,他不久前开始拒交物管费。

  “前几天,物业公司却要求我一次性交半年的停车费,还声称这是不缴物管费的后果。”侯先生称,此前,按照小区的规定,都是按月缴纳停车费,但现在却对他区别对待。侯先生遂向本报投诉。

  物管:会继续修下去,别无他法

  6月3日上午,记者随同侯先生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江西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紫金园物业服务处。该公司工作人员李芹解释称,针对业主房屋漏水的情况,物业公司只能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如果房子一直漏水,我们会继续修下去,别无他法。”至于侯先生提出的要彻底解决问题,那只能让业主自行找开发商方面交涉。

  问及交纳停车费为何“区别对待”时,李芹予以了否认。她表示,侯先生误解了物业公司的意思,之所以要求业主一次性交半年的停车费,是为了先保证业主有位置停车,剩下的车位则出租给小区的租户。

  消协:可书面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

  面对上述房屋质量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对此,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王军表示,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未解决漏水问题的,购房者可向开发商发送一份书面信函,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如果到规定的期限,开发商仍然没有进行整改,则可以自行出钱修复,然后向开发商追偿相关维修费用。

  ◎文/图实习生支梦淇 新法制报记者付强

(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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