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解决市民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近几年上海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和市民群众的意见,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制订了调整和完善该市住房保障分配供应政策的方案,并于近日获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
2014年,上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四位一体”、租售并举住房保障体系的衔接要求,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口径,以确保更加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住房保障资源。
据了解,关于廉租住房政策有四方面调整,一是继续放宽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二是完善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额补贴方案;三是提高租金配租家庭的保障标准;四是完善实物配租自付租金承担机制。
据悉,继续放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为更好地解决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上海今年进一步放宽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5000元调整为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请条件,还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
摘自 《中华工商时报》 2014.09.04 记者 杨联民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