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吉林四平政府主导的违法占地面积占全市违法占地总量的88.3%
“2013年以来,四平市政府主导的违法占地面积占全市违法占地总量的88.3%。”8月初,吉林省四平市政府因违法用地和违规预征土地问题突出,被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下称“沈阳局”)约谈。
2013年,四平市共存在违法用地80宗,用地面积约870公顷,耕地面积约646公顷。其中长春至双辽高速公路项目等政府主导违法占地42宗。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在长双高速公主岭(四平下辖县级市)段实地调查了解到,长双高速公主岭段所占用土地未获国家以及省政府批准,大部分为非法征占。而耕地补偿标准不透明、地上附属物补偿等问题更是乱象丛生。
长双高速公路用地大部分为非法征占
全长126公里的长春至双辽高速公路四平市所辖路段的用地,大部分都为政府主导下的非法征占。
四平市对于长春至双辽高速公路(公主岭段)的土地预征始于2010年。
2010年5月12日,公主岭市政府下发《关于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公主岭段)拟征地、拆迁通告》(下称《拟征地通告》),彼时,《关于吉林省长春至双辽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获批复。
直至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才对可研报告作出批复。路线起自长春市四环路,止于双辽北,全长约12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地点涉及长春市以及四平市下辖的两个县级市公主岭市和双辽市。
数月后,2012年3月1日,《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留长深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的补充通告》(下称《补充通告》)下发。
《补充通告》称,长春至双辽段高速公路经公主岭市大岭镇、永发乡、怀德镇、秦家屯镇、八屋镇、十屋镇、桑树台镇、十屋农场。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防止盲目投资和恶意投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拟建公路用地实行预留管控措施。《补充通告》表明,公路设计部门确定的中线(中桩)两侧各100米以内为公路预留用地控制区。
实际上,公主岭市在8个乡镇农场的征地面积可能远超该路段所需土地。
“长双高速公路总长126公里,按照路宽52米征用土地测算,不算匝道、服务区和收费站,主道用地约655公顷,沈阳局督查结果显示,长双高速项目政府主导违法占地面积就达768公顷, 这说明,四平市为高速项目的征地面积,不仅仅是公主岭路段和双辽路段所需,已远远超出了长双高速126公里长的所有用地。”9月1日,桑树台创业村村民如此向记者描述。
四平市各级政府主导下的征地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国家、省政府的批准,而且对农民土地的征收系无公示、无手续、无协议的“三无”征占行为。
“没有国家批准文件,什么手续也没有,镇政府来人测量说征地。”创业村村民表示,对于补偿标准和依据没有公示,跟村民也没有协议,村民也从未就出让土地签过字盖过章。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公示);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北京一位律师表示如此操作才是征地的“正规”程序。
针对四平市为何会出现如此多的土地问题、对四平违法占用土地国土部门作何处置、征地过程中是否存在补偿标准不透明,侵害农民权益的事实等问题,本报记者致函国土部沈阳督察局,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征地补偿起纠纷
不仅土地报批“正规程序”被忽略掉,对于所征占土地的补偿标准,当地政府没有提供任何正规文件也未对此有任何解释。
“来人测量之后,镇政府告诉给你多少钱,要就过来取,不要就拉倒。”创业村50多户村民均接到了这样的通知,“政府就是这个条件,没有选择余地。”村民表示。
村民随后获悉,耕地的补偿标准为每公顷40.06万元。“这个补偿标准是根据什么文件确定的?是国家、吉林省还是四平市的标准?把我们的土地征收了,你怎么也应该拿出征地的相关文件和手续吧?”村民说,前来征地的政府人员不能拿出任何批件和手续也不做任何说明。
据介绍,自2012年开始到2014年4月,创业村高速公路规划线路上的耕地被悉数收走,全村涉及高速征占的土地约150余亩。
“地面附着的树木基本没有补偿,我家耕地上栽了13年的大树2000多棵,一分钱也不补。”村民于龙说政府认定栽树的土地为林地,林地的补偿标准更低。“创业村目前种树的土地在2002年以前都是耕地,后来政府号召退耕还林,栽树的每公顷每年补贴2300元,我们才栽的树。”于龙表示。
村民认为,按照国家在2011年下发的《土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要求,旱田每公顷应该补偿79.5万元;林木按照土地面积补偿,4~13年林木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我2000多棵树面积是1.05公顷,按国家规定应该补偿56万元。”于龙表示,“可现在耕地就等于补偿国家标准的一半,十多年的树就白栽了,哪有这个道理?”
不仅如此,据介绍,从2004年开始,创业村多家农户与梨树县国营林场合作,为其培育树苗,“到今年已经10个年头了,树苗有7年生和5年生两种。”村民李德龙介绍。
“7年生的树苗我们每平方米栽的是8株,但政府按1.2平方米1株补偿,每株22元;我家8亩地栽种的5年生的树苗没有补偿,说我们抢栽抢种。”李德龙表示,十年来,创业村的树苗培育户每年都在4月初栽完,而公主岭市的 《拟征地通告》是在5月12日才下发,不属于抢栽抢种。
创业村从事树苗培育的约十三四户,大部分栽种的是5年生树苗,村民石文举家近10亩、姜权家是6亩树苗还有3亩大树……2014年4月,公主岭市副市长王刚带队,用钩机将树苗连根拔掉。村民无一得到补偿。
乡镇之间补偿标准不一
桑树台镇创业村村民耕地上的林木没有得到补偿,而同期的长春至四平高速公路加宽扩建,沿线南崴子乡、刘房子镇和陶家屯镇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却得到了补偿。
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10月25日,吉林省4条高速公路同时开工,4条高速公路分别是长春至四平、长春至双辽、通话至梅河口和九台至双阳。其中长平高速属于改扩建,将原有四车道扩建为八车道。
“长平高速加宽扩建,征收我们的耕地也是40.06万元每公顷,也不知道这是哪级政府定的标准。地上栽种的11年林木,按照每棵38元给的补偿。”公主岭市南崴子乡安家村村民表示。
11年的树,每棵仅仅38元的补偿,安家村村民称“少得可怜”。因为同一个乡的大泉眼村的补偿标准“令人眼红”。
据村民介绍,大泉眼村11年的杨树补偿为每棵72.8元,差不多高过安家村的一倍。“而且,大泉眼村在杨树林当中种的樱桃树也得到了补偿。”杨树树缝儿当中栽樱桃树得到9.6万元的补偿,令安家村村民艳羡不已。
同一个乡镇两个村子补偿标准不同,而四平市下辖的两个县级市,补偿标准亦不同。
长双高速所涉四平市的另一个县级城市是双辽市,征地的补偿标准为每公顷42.05万元,每公顷比公主岭市高2万元。
“10年的树按每棵二十多块钱补偿,我近600棵树给了1.2万元。”双辽市双山镇玉尺村村民徐贵新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们村6户涉及地上栽树的村民都得到了补偿,整个双山镇都是同一标准。
记者注意到,在四平市高速公路建设征用土地过程当中,同一个地区的两个县级市补偿标准不一样;同一个时间段不同项目,补偿标准亦不相同;甚至同一个乡镇不同的村屯,补偿费用出入甚大。
而针对长双高速公路土地征占的补偿标准,执行的是哪级政府的文件;是否存在补偿标准不透明、没有公示、侵害农民权益的事情;是否存在同一个项目不同城市、不同乡镇甚至不同村屯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况等问题,记者致函四平市委宣传部。
四平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姜(音)姓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四平市国土部门表示长双高速公路征地的主体不是四平市,是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采访函发给四平市是不合适的。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此番沟通并不作为四平市的正式回复,仅为解释说明。
至于为何沈阳局在通报中确认土地违法皆系四平市政府主导,该负责人拒绝回应。
(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