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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水电价制度该“年审”了

连海平

2014年10月17日07:56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阶梯水电价制度该“年审”了

  近日,住在天河区东圃珠村的叶先生向记者道出苦恼,称房东通知各租户,自来水价格从国庆后要由4.5元/吨上调为5.5元/吨,这让珠村一带的租房“蚁族”难以承受。广州的一个调查显示,过半数的市民认为水电阶梯收费致使支出增加,多感利益受损。

  广州从2012年开始实行阶梯水电价制度,屈指算来,接近2年时间。近2年时间的实践,两项阶梯价格打多少分?改革初衷有没达成?改革成效几何?市民真实感受如何?尚有哪些“疑难杂症”需要医治?我看管理部门不妨对制度来个全面“体验”,查出病症及时打针吃药,使之行走稳健。

  就阶梯水阶而言,制度初衷是“加大节约用水管理力度”,基本原则是“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合理补偿供水成本”。按照市自来水公司向外界提供的数据:以目前广州市150万户“抄表到户”用户统计,实施阶梯水价后的2013年1月至12月,与2012年阶梯水价实施之前的月均22吨用水量相比,综合节水量为10%左右。暂且不论阶梯水价多大程度上帮助广大市民真正树立起节约用水的意识,至少节水10%是个硬指标。节水这一面见成效,事情的另一面,“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合理补偿供水成本”又做得如何?尚需明辨。

  按照计量标准,最高一级,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 3.96元/吨。那么,像天河东圃珠村5.5元/吨,又是什么“阶梯”?按照什么标准计算?或许这只是个案,不能说明太多。那么,近半数市民因实施阶梯价格“利益受损”的感受,恐怕还是够说明一些问题,“市民承受能力”需要重视。再说“合理补偿供水成本”这一议题学问更大,需要做更多的论证功夫。自来水是市民生活必需品,也是一种公共产品,其成本需要居民承担,更需要公共财政投入。实施阶梯水价近2年以来,政府补贴了多少,增加还是减少,用在什么地方;居民负担了多少,增加了多少;自来水成本与利润构成有没有发生改变……进而探讨,什么样的成本分担比例与利润水平是合适的,居民在水费上的支出有没有压缩空间等等。同理,阶梯电价也一样。

  资源产品价格偏低是造成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阶梯价格机制既可反映资源品稀缺程度,较好解决资源品分配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是一个改革的大方向。但是,水、电、气等资源价格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改革都不能忽略这一点。从民生角度,阶梯价格制度理当及时检讨,且行且完善,能够的话尽量减轻市民负担,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责编:朱江、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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