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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PPP周期长跨越若干届政府 能否得到法律保障成关键

唐沰

2014年11月06日07:39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汕头11月6日电 (唐沰)PPP概念是近期市场最为热门的话题,也是引入民营资本进入部分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环节。有分析指出,在中央严管地方债以及地方投资需求不断增加等背景下,PPP成为市政或政府项目的朝阳模式。甚至有专家预测,在APEC会议上,该类问题仍有望得到热议。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目前PPP模式最主要的挑战,还是来自于法制的不完备。

  贾康称,PPP模式下,企业和政府的契约周期一般都很长,需要跨越若干届政府,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是,契约的保障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来解决一些不确定性的问题。“政府3-5年就换了班子,中间还有主要领导者的调动,如果要得到一个‘吃定心丸’的确定性,契约就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贾康举例:“中信地产在汕头滨海新城的项目,企业最关心的就是汕头的最高权力机构人大,能不能够给出这个项目特区立法的正式认可。若能得到认可,那么在跨越未来二三十年若干届的政府,这个项目仍能保持稳定。”

  贾康继续补充,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应该按照契约精神,而不是居高临下的态度。“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大家一起签订契约,遵守契约,应该得到法制的保障。”

  关于业内对于“鬼城”的担心,贾康表示,不要一上来就把“鬼城”和PPP模式拉到一起。“具体的城市开发过程中间出现问题,原因是非常多样化的。PPP如果做得好,可以在兴利除弊方面发挥正面效应,整体来说,它能更有效地防止出现‘鬼城’这种弊病。”

  贾康强调,政府一定要注意的是,必须先做好规划,还要有动态的优化,在新的发展过程中间有很多经验教训要放在辖区规划的优化上面。

  在中央严管地方债的背景下,地方债在进一步的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已经明朗化,原来的地方债里面有一部分负债可以和PPP的机制对接,换成了非政府的负债。贾康指出,光是强调阳光举债,光是考虑把阳光债、地方税体系建设等结合在一起,也并不足以应对今后几十年城镇化、老龄化这种规模极大的公共服务供给的需要。

  贾康建议,地方债要阳光发行、阳光运行,在它旁边,要更多地鼓励PPP这样的方式,而不是简单的地方举债的方式。“发动民间资本、社会资金来做过去认为是政府自己直接上阵才能做的事情,是更多样化的一种合作。”

  贾康预测,PPP模式在各种地方都有可能实现,但是沿海城市以及中心城市这些地区有望在这些方面做得有生有色一些,不排除在中部西部有些地区会异军突起。“据我所知,地方政府对PPP模式非常积极,高层政府有新的政策,而地方的投资需求又不断地增加,PPP模式无疑是一个机遇。”

  名称解析

  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公私合作模式,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合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周期。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使民营企业有钱可赚,且盈利相对稳定,从而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

(责编:尹晶晶、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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