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房产

“入住即供暖”忽悠成分大 律师:应约定违约条款

王皇

2014年11月11日15:09    来源: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入住即供暖”忽悠成分大 律师:应约定违约条款

  购房合同列出了供暖条款,但小区至今仍未供暖。                  本报记者 王皇 摄

  近日,市民刘先生反映,他所住的建中大学仕花园小区购房合同写明供应双气,但去年今年都未供暖。对此,供热企业提醒,新房供暖需看热源、管道和入住率,“入住即供暖”多是噱头。

  本报记者 王皇

  实习生 马丽林      

  说好新房有暖气

  忽悠一年又一年

  刘先生介绍,他2012年购房时,购房合同写明了供应双气。去年9月入住时,刘先生发现燃气虽然供上了,但没有暖气。

  10日,记者来到二环南路和南辛庄西路交叉口处的建中大学仕花园小区,小区有5栋17层、2栋11层楼房。小区住户说,小区交房时间早,绝大部分房子都已入住,但都没有暖气。

  “去年冬天我自己开的空调,开发商也没给我补贴电费。”刘先生说,他买房子花去了几乎所有积蓄,正是看中房子基础设施好,能供应双气,没想到合同约定了也会被忽悠。

  “去年我们找过开发商,他们给了个保证书,让再给他们一年时间,承诺今年冬天能实现供暖,但今年的供暖季都要开始了,也没见他们贴缴费通知。”刘先生说,今年供暖很可能又要被忽悠了。“我们联系开发商发现,开发商改了名继续经营,却不和我们谈供暖问题。”

  联系新能源供暖

  开发商拒出资金

  小区业主代表李女士介绍,购房合同上除了约定房子供应双气,还写了如果双气供应不上,用其他替代方式采暖,费用全部由开发商承担,但具体如何采用其他方式和如何承担却没有说清楚。

  “开发商今年确定供不了暖气,贴了个通知说可以根据电费单报销今年采暖季4个月的电费。实际上,电费和供暖是不对等的,开发商并没有征得多数业主的同意,就直接单方面决定。”李女士说。

(责编:唐沰、孙红丽)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