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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上沙窝下沙窝“旧改”下达房屋“征收令”

何柳斌

2014年12月01日08:09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南昌上沙窝下沙窝“旧改”下达房屋“征收令”

  11月29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上沙窝、下沙窝地块旧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令”已正式下达。该地块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被征收户数585户。

  上沙窝、下沙窝地块旧城(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28日。搬迁期限为: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

  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征收房屋的补偿实行房屋就地(异地)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其中,选择货币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

  选择就地产权调换的,按“征一还一、就近靠档”原则进行安置。就地产权调换地点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就地还建安置房(期房)。

  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按“用地段区位换面积”的办法进行优惠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的优惠,增加幅度为40%,异地产权调换地点为红谷滩九龙湖安置小区(期房)。

(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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