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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建筑国企违法应加重惩处

2014年12月31日07:57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评论:对建筑国企违法应加重惩处

  潘洪其

  住建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4个月来,有30家建筑企业陆续上榜建筑质量违法违规“黑名单”,其中中国建筑、中国二冶、中煤建设3家央企和河北中建等6家地方国企也榜上有名。专家建议,建筑质量“黑名单”制度应常态化,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同时加大违法违规制裁。

  建筑质量问题,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危害。近年来,各地出现“楼靠靠”“楼脆脆”“楼倒倒”及重大建筑责任事故,几乎都能发现存在严重的建筑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建筑法》《招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严加惩处,使涉事企业付出惨重代价,才能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在建筑行业形成巨大的震慑。

  上述列入建筑质量违法违规“黑名单”的建筑企业中,包括央企在内的国企占三分之一,占比不可谓不高。比较国企和民企、私企,他们涉及建筑质量违法违规的内容没有根本的不同,监管不严、违法成本低等原因也大同小异,基于这些情况,对国企涉及建筑质量违法违规更应加重惩处,而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能姑息纵容,养痈为患。

  这首先是因为,较之民营和私人建筑企业,国有建筑企业对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承担了更重大的职责。从中国建筑、中国二冶等响当当的央企,到河北中建、辽宁东亿建筑等地方龙头国企,他们不但是国家和地方的支柱性建筑企业,承担着大型公共建筑和民生工程的建设任务,有的企业实际上还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引领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承担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责任。在建筑行业中,国企理当成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典范,而国企一旦涉及建筑质量违法违规,势必造成严重的影响和负面效应,因此理当依法严惩,促使国企更加珍视自己的地位和责任,自觉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公信力。

  其次,较之大多数民营和私人建筑企业,国有建筑企业在资金、技术、竞争力、影响力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当下建筑市场已是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民企、私企可以与国企进行公开、公平的竞争,但国企实力更雄厚,享有更多政策保障和政府资源,民企、私企在竞争中往往只能处于下风,相对边缘的市场和资源。在建筑市场中,国企“块头”更大,能力和责任也更大,相应的条件和罚则应当更严,如果涉及违法违规,付出的代价也应当更高,受到的惩处应当更重,才能对民企、私企产生足够的警示,在建筑行业形成“守法安全、违法必惩”的氛围。

  建筑质量事关公共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来不得半点苟且懈怠。对国有建筑企业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对涉及建筑质量违法的国企加重惩处,这是一条必须坚守的底线,不能有半点含糊轻慢。

  (新民晚报)

(责编:张心梦、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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