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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楼里竟分投资楼层和自住楼层

南京中南世纪雅苑楼盘涉嫌“售后包租”

2017年11月27日08:53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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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幢楼里竟分投资楼层和自住楼层

  “售后包租”已被明令禁止多年,也常曝出由此引发的众多纠纷,但至今仍有开发商在楼盘销售过程中提出“带租约销售”,涉嫌变相“售后包租”。近日,多位市民致电本报96096新闻热线,反映位于南京栖霞区土城头路与花港南路交叉口的楼盘中南世纪雅苑乐尚MALL4.8米挑高公寓,涉嫌“售后包租”。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南飞

  接到投诉后,记者专程赶到位于麒麟新城的中南世纪雅苑售楼处。一名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称,中南世纪雅苑在售C-7号楼4.8米挑高公寓产品,北向户型38平方米和南向户型48平方米两个户型。其中,3层到12层是投资楼层,13层以上是自住楼层。

  同一栋楼,怎么还会分投资和自住楼层?面对记者的质疑,该销售人员解释说:“投资楼层意思是售后包租,年回报率为6.5%,精装交付,精装均价是23000元/㎡。自住楼层就是不包租,可以选择毛坯或者精装交付。”

  看到记者对12层一房源有购买意向后,该销售人员解释了他们的包租规定。“我们这边的投资房源是包租5年,跟一家专门的公寓运营商合作,由他们统一运营5年,年回报率是房屋总价的6.5%。如果你购买总价100万的房子,每月租金回报5400元左右。”该销售人员说,5年之后,业主可以选择继续和他们合作,也可以自住。

  记者提出想自住不想签包租协议,该销售人员给予了否定,“这肯定不行,如果不签包租协议就只能购买13层以上的房源。我们12层及以下的房子是带租约销售,都已经跟运营商签过租约了。”

  他称,即便签过了购房合同,还需要跟代理运营商再签一份租赁合约。“我们这个房子是期房,现在还没建好。毛坯房源规定是2019年1月拿房,像我们的包租房源是精装修,要2019年年中拿房,租约也是从2019年6月开始。签订租约后,运营商会提前支付半年的租金。”该销售人员说。

  明文规定

  未交付商品房

  不得采取售后包租

  记者采访得知,早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就有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对此,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只要是未交付的商品房项目,不论是住宅还是商业项目,均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购房者可提供相关的证据,一经核实,将坚决查处。

(责编:孙红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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