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房产

讨薪获18万一角硬币 支付人被批有损社会公德【3】

奔波一年多,在法院帮助下,侯先生终于讨回自己的薪水。昨日在记者牵线下,半吨硬币运至某银行蔡甸支行。1月4日,记者陪同侯先生去某银行蔡甸支行,对方建议侯先生周一再来,到时候人手较多,以便清点。
2014年01月08日15:50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讨薪获18万一角硬币 支付人被批有损社会公德

  有意为难

  实在有损社会公德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远在随州的庞某。电话中,他仍称“协议书写出了错误”。他坦承,这么做,就是为了为难一下对方。当问及硬币来源时,庞某表示,这些硬币都是他专门从银行换取的,自己不会为了一点小事犯法。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表示,被执行人故意选择以全部一角钱硬币的方式支付执行款,不仅损害了判决文书确定的权利人一方的利益,也有损社会公德。如果是故意为之,就是违法行为。即便双方在执行中没有约定支付方式,权利人仍有权要求给付一方以合理方式支付,否则可以拒绝接受。如果发现假币,还可能被追究责任。

  同时,吴律师表示,作为银行来说,兑换货币是其公开的基本职能中的重要一项。

上一页
(责编:唐沰、孙红丽)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