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起诉站票坐票同价:铁路收了座位钱不给座位
火车无座票与座票同价,却难以享有相应的座位服务。昨日下午,广州市民雷闯和其朋友因此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状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据悉,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当场立案,该案定于3月6日开庭审理。
“收座票钱没座不合理”
今年1月8日,雷闯及其朋友晓盐在12306网站购得一张K9004次由深圳站出发到韶关东的无座火车票,每张票价为85.5元。从深圳站上车后,车厢里已经挤满了人,在4个多小时的旅途中,雷闯和晓盐带着行李一直站到了韶关东站。
雷闯称,同一趟车,广深铁路公司提供的硬卧和硬座票因休息平台不同而有113元差价,但85.5元,“广深铁路公司收了座位的钱,却没有提供座位,明显不合理,也不公平。”
昨日下午,雷闯和晓盐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前往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铁路公司将其购买的K9004次无座火车票(从深圳站到韶关东站)的价格由85.5元变更为42.75元,并返还多收取的42.75元票款,同时由铁路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非常吃惊”能立案
雷闯称,昨日下午他和朋友顺利递交了起诉状,在分别缴纳25元的诉讼费后,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以“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当场立案,并向两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传票》,该案定于3月6日开庭。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能顺利立案,让我非常吃惊。”雷闯表示,能否胜诉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诉讼过程能提升公民的权利意识。
昨日下午6时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名温姓工作人员称,对于此事需询问公司法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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