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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地”治理年内将打组合拳【2】

《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正在编制 

杨烨 林远

2014年02月12日08: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毒地”治理年内将打组合拳

  除了化肥和农药的滥用,近年来粮食重金属污染事件屡现报端。九三学社中央在2013年曾透露,全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在16%以上,其中在大城市、工矿区周边情况相当严重。如广州有50%耕地遭受镉、砷、汞等重金属污染;辽宁省八家子铅锌矿区周边耕地镉、铅含量超标都在60%以上……这些数据呈现了一个事实:中国内地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已威胁到粮食这一民生命脉。

  一位不愿具名的土壤问题专家介绍说,相对于小麦、玉米等旱作作物,水稻是重金属的第一个受害者,因为在淹水的条件下,重金属活性增强,作物吸收的重金属更多,因此会出现“镉米”这样的问题。

  上述土壤问题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其实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环保监管不到位,农业就成为了受害者,很多地方用污水直接灌溉农田,有的工业企业把矿渣废弃物倒入农田,由此引起重金属污染等诸多问题。

  瓶颈 面临资金与法律困境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抓紧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农业部相关领导表示,今后将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对那些污染严重、生态脆弱、资源环境压力大的耕地,该改种的就改种,该治理的就治理,该退耕的就退耕。但是,在推进治理的过程中,资金和法律的多项难题仍然突出,有待解决。

  研究显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资金需求巨大,如荷兰2000年至2009年土壤污染修复成本为每年3.35亿欧元,其中政府投入为每年1.6亿欧元。有专家认为,我国土壤治理市场规模一旦打开,规模或达几十万亿。但是,目前资金来源机制仍未建立,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也未知。

  2012年,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财政部已向农业部拨款8.27亿元,由农业部用五年的时间对全国农产品产地的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而对于土壤修复资金问题,环保部曾表示将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包括对污染企业征收的污染税、受污染地块的开发商出资、政府拨款、向责任人追回的治理费用、对逃避承担相关环境责任的公司及个人的罚款、当地社区和居民的集资、公益捐助、基金利息等。 

  “破坏容易保护难。”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告诉记者,虽然我国在换土等相关治理技术上已比较成熟,但由于治理资金要求高,治理过程漫长,而且存在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所以还是需要法律制度来进行有效保护。

  朱启臻说,防患于未然要比污染后治理的成本低得多,按照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比例基本上是1∶10∶100,重视土壤保护政策是成本最低的土壤保护措施。因此,出台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是非常重要的。

  实际上,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曾有多位代表提出过关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我国急需制定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土壤污染的监测评估、污染控制以及污染后的治理与修复及污染责任等作出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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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红丽、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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