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位于湖北省西部,有“西蜀门户,荆襄要冲”之称,是湖北省绿化达标第一县和全国土地执法模范县。全县耕地面积21716.46公顷,矿产资源较为丰富。
远安县创新用地机制和模式,采取“借荒造地”、“造田补地”、“腾笼换鸟”、“退城进园”等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产业升级,全力规划打造“中国生态磷都”,被国土资源部授予第二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誉称号。
挖掘“三方潜力”,开创土地利用机制
盘存量。充分利用中国三江航天集团整体外迁后闲置的大量土地等,建成远安工业园区,盘活闲置存量土地5105亩。清理闲置和低效用地2宗103.52亩。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农村,实现节约用地、城乡建设、民生改善“三赢”。
扩增量。大力开发河滩、荒坡等未利用地,增加建设用地,减少占用耕地。“造田补地”,先后争取投资2亿元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10万亩,投资2亿元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8万亩,有效增加耕地面积。
拓空间。科学调整土地规划,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格局,逐步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停止城区私房审批,对老城区工业企业实施“退城进园”,整体外迁。
落实“三大举措”,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深化矿产资源整合。按照规模化、集群化、现代化的矿业开发要求,全面推进磷、煤矿产资源整合。通过对废弃工矿地进行土地复垦,新增建设用地约1200亩。
加强低品位矿石利用。在实行磷矿开采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全层开采与分级利用,出台磷矿石分级管理办法等,提高对中低品位磷矿的综合利用率,开创企业获利、政府受益的“双赢”格局。
坚持采选加一体化。坚定不移走矿产资源采选加一体化产业发展之路。培育和引进了一批采选加一体化的磷化产业集团,实现由肥料生产向精细磷化工发展的转变。
创新“三项机制”,构建和谐矿区
建立矿山恢复治理长效机制。督促矿山企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对矿区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矿区居民搬迁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建立政策帮扶机制。对涉矿村给予政策倾斜,县直部门优先对矿区村新农村建设一对一帮扶。建立矿地共建机制。政府、企业、社会每年筹集资金3000万元,建立矿区新农村发展基金,用于矿区村农业产业发展等。
远安县全民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共建格局,夯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基础,优化发展循环经济,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新动力。远安将继续按照“绿色矿山,和谐矿区,生态新城,幸福远安”总体要求,全面启动和谐矿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