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来,各地一度“隐退”的“天价”楼盘“重出江湖”,根本原因是土地出让金不断刷新、地王频出,这一切似乎源于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卖地冲动,加深了人们对“土地财政”的判断。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土地财政的形成和积累,地方政府固然难辞其咎,但更与近年来土地出让金分配范围的不断扩张不无干系。
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必须“专项用于耕地开发”;而存量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然而,近年来出台的多项政策,均要求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共建设资金。如2004年国务院、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规定,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不低于15%用于农业土地;2009年,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规定,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规定,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2011年,财政部、教育部规定,必须提取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教育资金。土地出让后的收益,国家层面就共计提取了45%。
此外,地方层面对土地出让金还要计提各类资金。如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南京的提取比例是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的5%)、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生态建设补偿资金、土地出让业务费,包括出让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测费、评估费、公告费、场地租金、招拍挂代理费和评标费用等等。
土地出让金分配范围的不断扩张,不仅使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和土地开发”的基本功能归于落空,更导致房价调控陷入一个悖论:一方面,中央政府实施了多轮抑制房地产“泡沫”,收缩房地产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防控地方经济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又“雁过拔毛”式地在土地出让金中计提各项资金,客观上反而推进了土地财政。土地财政不得不陷入一个怪圈:地方政府出让土地——各级政府分别提取多项建设资金——土地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增加土地出让金——地王频现——各级政府计提更多项建设资金——地价越来越高。数据显示,10年前地价在整个房价中大概只占20%,近几年则上升到60%甚至更高。
破解土地财政依赖,真正有效调控房价,关键应通过源头治理,实现土地出让金功能的准确回归。建议清理并规范土地出让中的各种规费,抑制地价过快上涨。同时,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监督,将土地出让金收支纳入财政预算范畴,规范土地出让后计提各项资金的项目和比例,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力度,确保土地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