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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将可缴存公积金 济青可试点"公贷转商贷"

孟敏

2014年03月22日10:51    来源: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农民工将可缴存公积金 济青可试点"公贷转商贷"

  本报济南3月21日讯(记者孟敏实习生万汶柳) 21日,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会上透露,济南、青岛等城市可实行公积金贷款转银行商业贷款,并享受贴息。另外,今年4月份,我省将专题调研为农民工缴存公积金。

  我省济南、青岛等房价较高、公积金贷款需求较大的城市可研究实行“公转商贷款”办法。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力介绍,贷款资金需求量大的城市可进行存贷挂钩,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转银行商业贷款并贴息的办法。

  李力说,我省将推动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目前,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各地相关部门将推进和督促用人单位将缴纳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

  同时,我省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缴存范围,劳务派遣人员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事先约定缴公积金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我省400万私营企业职工多数没有缴纳公积金,今后私营企业招工时,要将‘五险一金’纳入劳动合同中。”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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