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房产

费用是房产十数倍 墓地20年一交租”合理吗?

2014年04月04日15:17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墓地20年一“交租” 合理吗?

  明天就是清明节,包括沈阳、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墓地管理费的问题。为啥要20年一“交租”?20年的“收租期”是否合理?谁来守护逝者的安宁?这一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网友“free2012的夏天”说,墓地的“租金”原本就不菲,还只有20年使用时间,实在是“死不起”。

  墓地“居住”费

  是房产的十数倍

  让公众不安的是墓地“租金”。据了解,现时的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过同区域的房产,如果再按照墓地的20年缴费周期和房产的70年使用权折算,墓地每年每平方米“居住”费用是房产的十数倍。以上海嘉定区的墓园为例,占地1平方米的墓地售价约5至8万元,而今年初该区新开楼盘价格维持在1至2万元/平方米,墓地单位价格是房产的4至5倍。以年均单位“居住”费用计算,墓地是房产的14至17.5倍。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回应,20年是指护墓费的缴费周期,而非使用期限。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与此对应,北京、江西等地的墓穴和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均为最长20年,期满后须续租。

  入土为安遭遇墓地危机

  民政部此前表示,缴费周期定为20年,是出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但不少人对墓地20年一“收租”的做法颇为反感。那么,“收租期”是否有延长的可能?网友“张贵峰”说,“死有所葬、入土为安”是最基本的殡葬伦理,现在墓地每隔20年便要被“催费”一次,否则便将被视为“无主墓”的做法,让死者难安。

  一面是居民“葬有所安”的现实需求,一面是“墓地危机”在大城市上演的现实,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毁绿造墓、填河造墓的现象。《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2-2013)》显示,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现有墓穴都将在10年内用完。在北京,由于墓地价格高昂且紧俏,不少居民不得不“活在北京、葬在河北”,由此形成了一条“环北京公墓带”。

  殡葬专家指出,现行墓穴的使用周期是民政部十几年前制定的,当时居民的平均代际年龄还是20年,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计划生育的实施、晚婚晚育现象的增多,特大型城市的代际年龄已经延长到了30年,20年的规定值得商榷。

下一页
(责编:孙红丽、唐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