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批自己查没人管得了
行驶20多分钟后,渔船慢慢停靠一个欧式建筑的码头。走过码头是一个小广场,中央立着一块三角形石头,上书“无名岛”。岛上建筑几乎全是实木结构,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栋3层高的主建筑,周围是若干独栋别墅。
通过一座曲折的实木桥来到主楼,推开沉重的实木大门,只见宽敞的走廊金碧辉煌,两侧是大小不同的餐厅包厢,均以欧美风格为主。几名工作人员听见声音走了出来。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称进楼参观需要打电话请示领导。几经联系之后,一名负责的工作人员表示,如需采访可与哈尔滨工大集团取得联系,国土局已经将这里卖给了哈尔滨工大集团,也不接受参观。
离开小岛之后,记者与哈尔滨市国土局取得了联系,该局宣传部部长张丽华表示,并未听说过此事,需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再做解释。当日17时,张丽华致电记者,称“国土局几年前参与过此事,但是去年就撤出来了”。记者追问“参与过”和“撤出来”是什么意思,张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还需进一步了解。
16日,记者来到道外区政府。记者发现,政府部门里的很多人都熟悉情况,但坚决表示不能在报道中透露姓名。据一名知情的干部介绍,滨江湿地上的小岛是国土局3年前建设,位置比较私密,主要是搞一些内部的招待活动。这名干部坦言:“湿地上当然不能建楼,但是土地的审批单位是国土局,出了问题进行执法稽查的部门也是国土局,而这些建筑又是国土局建的,你说谁能管得了他们?”至于国土局后来为什么将小岛上的建筑卖给地方国有企业,“可能是受大环境影响吧。”这名干部答道。
17日,记者到哈尔滨工大集团采访,但却没能见到相关负责人。
究竟是楼堂馆所还是监测机构
18日,张丽华再次与记者取得联系,并发给记者一份关于建设哈尔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的情况说明。说明称,2012年初,部、省国土系统领导相继来哈市调研,对加强哈市水土资源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成立了哈尔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隶属于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哈尔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始筹备监测用房建设。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我局在道外区民主湿地建设地质环境监测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哈尔滨市城市防洪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得在岛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设施,建筑结构为可拆除的木质结构,当防洪需要或者城市规划需要时,应将临时建筑无条件拆除。2013年2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开工建设。”
为落实中央清查楼堂馆所的紧急通知,2013年5月,哈国土局决定,立即停止和取消对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继续建设。为不影响松花江百里生态长廊建设和滩涂开发利用,经道外区政府招商引资,哈尔滨工大集团进驻民主镇湿地。
21日下午,记者再次与哈尔滨工大集团取得联系,试图了解其企业性质及出资多少收购的国土局“地质环境监测站”,但直至记者截稿时仍未等到任何回复。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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