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京籍的外区适龄儿童,若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也可申请入学,并不要求“人户合一”。但需要提供实际住所证明文件,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昨日,西城区教委出台了《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学生跨区入学细则。
实际居住地不可商住两用
根据《意见》,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适龄儿童,若户籍不在该区,也可凭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住所地文件进行幼升小、小升初,但其中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非京籍适龄儿童,若随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居住,则需监护人持有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房)、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才符合入学条件。
而符合小升初入学条件的学生包括西城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西城区户籍的非西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为京籍、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的非西城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监护人提供实际住所房屋的有效证明(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房)。
全程监督禁止3种招生行为
《意见》显示,今年西城区使用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市区有关部门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西城区教委要求,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教委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学生,禁止学校私自招生;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今年学校招生中的“二次流动”也被严格控制,西城教委禁止学校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而在今年整个招生过程中,西城区纪委将派出专项巡视组全程监督整个招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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