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职工新村的教师、医生群体感到不理解,因为享受政府相关税收、福利、政策优惠等条件的住房均可以称为政策性住房,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等均为此类,不过这些政策性住房均具有有限产权,比如经适房5年后就可上市交易。但是对于职工新村来说,要获得产权是一件遥遥无期的事情。
“房子是买的,还没有产权,这怎么是享受了政府的福利呢?”横岗中学一名教师说,房子虽然当时以5万元买下,但是因为无法确权,房价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而且又让他们失去了领取住房补贴的资格。
龙岗还有6个街道存在类似情况
相比于横岗职工新村小区,与其同期建设的龙岗区中心城政策性住房“龙福一村”已经办理红本房产证,比职工新村晚十年建设的龙岗区中心城政策性住房“黄阁翠苑”也已办理了蓝本房产证。因此职工新村的住户认为,他们根本没有享受政策性住房应有的权益。
据横岗街道办建设办主任顾晖介绍,在龙岗区,除了坂田及南湾,其余6个街道都存在职工新村这种情况。
职工新村争议 横岗街道逐一回应
关于产权:职工新村可能拿不到
昨日下午,横岗街道办建设办主任顾晖告诉记者,职工新村现有产权归属街道办,但是原来的股份公司已经改制,出现产权不明晰的情况。
为了界定职工新村的性质,顾晖表示他询问过一些购买职工新村住房的街道办老员工,当年买房时,这些人确实享受了价格优惠,只是后期的有些手续存在不规范,没有办理房产证,“这些房子以后也很可能拿不到房产证。”
根据规定:职工新村算政策性住房
顾晖说,因年代久远,他到街道办及龙岗区的档案馆均查阅过资料,找到一份文件,上面说当时的横岗镇政府拿到地之后,投资了2000万元建设职工新村福利房,“他们买房时,职工新村已经注明了是福利房。”顾晖解释,按照现有政策,审核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是否有政策性住房有5种情况,违反其中任何一项,职工均不可享受住房补贴。如军转干部可能在退役前购买过军产房、异地转入干部在外地可能分到过福利房、职工已经在深圳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等三种普遍情况。“第四种情况,无论如何,只要是政府花钱建设的,就算以后办不了房产证,在本质上这也是一种政策性住房。”顾晖还说,第五种情况为职工在深圳拥有自建房,也会划归政策性住房。
根据深圳目前的政策,拥有政策性住房和自建私房的人员如果还违反规定再次领取住房补贴的话,除了要追回所骗取的资金,还应该按照党纪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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