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交通运输厅主持的《鄂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在鄂州市交通大楼召开,省物流局领导,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及相关市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规划》由鄂州市交通客管部门委托武汉交通科学研究所,根据鄂州市公共交通实际需求所编制,规划期为2012—2020年,总面积达142平方公里,构建我市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城乡公交、区域公交“四位一体”的全域公交体系,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清洁能源公交车使用率达100%。
会上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处长强调,《规划》具有创新性、合理性、特色性,并充分考虑到了民生需求,是一项对接服务综合交通体系的规划。当前全省正在开展公交示范城创建工作,随着《规划》的出台和相关政策支持,鄂州市也将具备申报创建省级公交示范城的基础,省厅会给与支持。
随后专家及代表对《规划》认真进行审议,形成了评审意见,一致认为《规划》符合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管理办法编制要求,适宜鄂州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同意通过评审,并要求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规划》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修编后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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