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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规定10万户平房不得随意拆建

郭超

2014年08月23日07:44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东城区规定10万户平房不得随意拆建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 通讯员洪珊) 东城区“旧城”10万户平房(除违建外)不得随意拆除,翻建、改建原则上不得扩宽或者缩窄,胡同要保持原有的整体色调风格,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挂机等应放在隐蔽部位。

  胡同翻改建不得拓宽或缩窄

  记者从东城区了解到,东城区《旧城平房翻改建标准程序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开始实施。这是全市首部专门针对平房翻改建的标准。《细则》对平房修缮、翻改扩建、违法建设查处等进行了规定。

  《细则》明确规定,无论是公房还是私产房,旧城内的平房如果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必须向规划部门申请批准。《细则》第十一条对平房翻改建的风貌保护问题细化规定,改建平房,应保持胡同原有格局,原则上不得拓宽或者缩窄,因安全等特殊情况导致胡同宽度变化的,应严格按照《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及各项规划实施。

  整条胡同色彩应该协调,遇有红砖墙和色彩不协调的外装饰墙面,可采用仿古饰面砖或者粉刷涂料等方式处理。胡同平房的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外挂设备,应放在隐蔽部位,严禁架设在临街一侧坡屋面上,临街外窗安装雨搭要统一形式和色调,尽量与胡同风貌保持协调。

  旧城既有平房不得随意拆除

  此外,《细则》指出,不得随意拆除旧城平房区内的既有平房(除违建外),确需拆除的应征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市规划委东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东城旧城区域现有10万户、30万居民,这些平房的拆建如需有其他政府部门的意见,居民在向规划部门申请时,规划部门会根据房屋类型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背景

  《细则》手册将向居民发放

  是指明清时期北京城护城河以及遗址以内(含护城河以及遗址),这些区域部分平房区居民面临人均居住面积小,没有停车位,环境拥挤等问题。

  过去居民想翻建房屋参照的各类规定散见在几十部法律法规中,市规委东城区规划分局将这些相关法规汇总整理,根据本区特点制订了《细则》。市规划委员会东城分局表示,详解《细则》的宣传手册已印好,将向全区10万户平房居民发放,一户一份。

(责编:朱江、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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