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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装修押金一讨13年次次理直气壮至今无结果

万恒 唐雨辰

2014年11月02日07:25    来源:大连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1000元装修押金一讨13年次次理直气壮至今无结果

  1000元不多,家住香炉礁附近某小区的李先生说自己已经追讨了13年。2001年,刚入住小区的李先生按照物业要求缴纳了1000元装修押金。此后李先生试图讨回押金,但始终未果。到2005年他得知我市已经禁止收取装修押金后仍未要回。因此他曾拒交物业费。不过最近李先生虽然补齐了物业费,但装修押金还没拿回来。记者联系物业方面获悉,装修押金目前确已取消,但李先生的交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将按照流程进行退费。

  追讨装修押金13年拒交物业费

  10月31日,记者在香炉礁附近某小区见到了李先生。他手中至今还保留着2001年由物业公司出具给他的装修押金收据。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2001年入住这个小区,当时按照物业要求,他缴纳给物业1000元装修押金。“当时小区内所有住户都要交这笔钱。”李先生说。

  装修结束后,李先生要求退还这笔押金。“我认为既然是押金,那么就应该退给我。因为我在装修过程中没有对小区环境造成损坏。”但李先生发现,物业称要扣除200元的垃圾清理费。“这让我感到纳闷了,装修垃圾是装修工人自行清理的,物业为啥要扣这笔钱?”李先生称,因此争议,他没能拿回押金。

  此后李先生曾和物业经过多次协商。但都没有对退费问题达成共识。李先生说,因此自己开始拒交物业费。“其实我也知道不该不交物业费,但是这只是为了讨回押金的无奈之举。”

  业主称补齐物业费后仍被拒

  1000元装修押金和13年的物业费纠结在一起,一直是“一团乱账”。但今年10月份,这笔乱账一度有了理清的契机——李先生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在此之前,他把拒交了十几年的物业费合计8000多元一次性补齐了。

  “我觉得我把欠的物业费也交了,当年的装修押金总该退给我了吧。”李先生说。另一个理由是:2005年他听说,我市已经通过行政立法取消了装修押金,并禁止小区物业再收取类似费用。“这让我觉得要回这1000元钱更加理直气壮了。”李先生认为,这一行政法规应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于是他再一次找到物业要求退还装修抵押金,物业解释说按照现行规定,要扣除700元垃圾清理费,剩余的300元抵到物业管理费。“这让我觉得很不合理。”

  物业承认装修押金已被取消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装修押金这一收费确实已经于多年前取消。但2001年时收取装修押金属于“普遍情况”。“不过我们会按照相关规定退还押金,并按规定收取一部分垃圾清理费。”物业负责人表示,而李先生对于“拒不退费”这一说法可能属于误解。“物业会按照流程退还这笔费用,需要经过公司综合办公室进行。”这位负责人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不少小区都曾收取过装修押金。但在我市通过行政法规明确取消之后,之前收取的押金退没退、用到哪里去了都是“一团乱账”。而对于装修押金问题,市发改委于2003年1月已发文取消,不允许再收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价格是放开的,自行清运垃圾的,物业公司不允许收垃圾清运费。辽宁畅法律师事务所的王力律师认为,此前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应该按照规定退还给业主。

(责编:朱江、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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