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将允许进地铁
根据条例,“行动不便人士在无人陪同情况下进出站上下车,可以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获得帮助。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这意味着,导盲犬可以进入地铁。
去年有网友爆料,一名视障人士带导盲犬乘地铁时,遭到工作人员的阻拦,受过训练的导盲犬是否能进地铁一度引发社会热议。在今年2月公布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导盲犬可进地铁。但随后该条款被删除,最终的表决稿中,该条款再次出现。
地铁内乞讨最高罚千元
条例规定了十七项禁止行为。其中明令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和派发小广告。乞讨卖艺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发小广告最高将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行为
(一)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高度危险活动区域;
(二)擅自进入控制室、车辆驾驶室等非公共区域;
(三)向车辆、维修工程车或者其他设备设施投掷物品;
(四)在轨道线路上放置、丢弃障碍物;
(五)在高架线路桥下空间、站前广场存放、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六)在通风亭周边排放粉尘、烟尘、腐蚀性气体;
(七)在保护区内烧荒、燃放烟花爆竹;
(八)在车站出入口、疏散通道内、闸机口滞留;
(九)强行上下车;
(十)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十一)在车站、车厢或者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设置摊点等影响疏散的行为;
(十二)攀爬、跨越护栏护网,违规进出闸机;
(十三)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十四)在车站、车厢内追逐、打闹或者从事滑板、轮滑、自行车等运动;
(十五)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
(十六)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
(十七)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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