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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入住公租房后可因需要申请调换房

刘雪玉

2014年12月13日07:20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承租人入住公租房后可因需要申请调换房

  京华时报讯(记者刘雪玉)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出台《关于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换及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对公租房调换和调整工作予以细化。通知称,承租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可因工作生活需要,在租赁期限内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

  《通知》规定,承租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可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如承租家庭入住后换了工作,可以申请调换到工作地较近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居住,市住建委将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房源调换信息,承租家庭可登录系统“自助”寻找合适的调换对象,此举将提高承租家庭居住的便利性。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入住后,因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调整配租住房改善居住困难。如单身家庭结婚、家庭新增人口等,经区县住房部门复核,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调整面积更大的住房承租。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希望调小住房面积的,也可申请调整住房,产权单位可在空置房源中予以调整。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承租住房调整工作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有调整需求的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房屋产权单位持有的空置房源每年向社会公开配租前,将划出一定比例房源满足调整家庭需求,如暂时没有可供调整的房源,承租家庭还可登记参加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摇号配租,摇号期间可继续承租原有住房。

(责编:张心梦、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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