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小区
自从夏天开始,楼道照明灯就“罢工”了。可是近期物业还是贴出通知,要求业主缴纳公共照明费用。部分业主疑惑,公共照明费用不是涵盖在物业费中了吗?为何还要单另收取?
汇通小区8号楼的一位业主,对此印象挺深。他介绍说,楼道内的照明灯在今年夏天就不亮了。其他季节还好克服,入冬之后天黑得快,一进楼道黑漆漆一片,业主不得不打开手机照亮,如果手里拎着东西,很不方便,“前几天,我听说一位业主扛着一袋粮食往地下室搬,在下最后两级台阶的时候,不小心踩空摔倒了。楼道里的公共照明灯如果存在,会降低这种事发生的几率。”
就此,汇通小区物业给出了以下解释,工作人员说,公共照明费用没有包含在物业费中,当时小区交房时,业主们先是缴纳了一部分费用,如今这些费用完,所以考虑重新缴纳。供暖前物业曾经给垫了一部分,现在仍需要公摊之后才能用电,“如今有不少业主已经缴了。”
公共照明费,是否单另收取,记者咨询了几家物业公司,结果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物业公司采取的是一次性收费,也就是将公共照明费用核算到了物业费之中。一位物业经理坦言,楼道照明一般采用的是声控装置,产生的费用并不大,没有必要单另收取。
16日上午,记者就此向市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进行了咨询,该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物价局所执行的规定,公共照明费用不能单另收取,应该是在物业费中扣除。如果有这种情况,可以拨打“12358”热线进行投诉。□社区记者 丛俊儒
(来源: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