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讯:今早,融创中国和绿城同步发表公告,宣布双方同意终止于5月22日签署的收购协议。
双方公布的的公告中显示,由于融创此前已支付了约60.08亿元的收购款,因此,在本次签署终止收购协议后,绿城将需要返还这笔款项。
在公告中,双方针对这笔款项的返还做了详细的安排:在完成付款前,绿城中国的24.288%的股权质押在融创中国处,绿城中国需在签署终止收购协议的第五个日历日或之前向融创偿还5亿元人民币,在12月31日中午12点或之前向融创偿还至少50%的收购款以及按年利率8%计算的利息;在2015年5月22日中午12点或之前向融创支付余款,以及以及按年利率8%(2014年12月31日之前)或10%(2015年1月1日之后)计算的利息。
针对以上三次付款安排,还设置了如果不能按期支付的罚息,双方将之设定为对未按期偿还款项执行20%的年利率。
据此计算,除利息之外,宋卫平还将在本月底支付至少30亿港元的款项。
双方还约定,绿城向融创返还60%款项并办理好股权抵押登记后,或不抵押的情况下绿城支付全部款项后,融创此前提名担任绿城高管的管理层将在30日之内辞职离任。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