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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字都在房产证上离婚时妻子一分钱没有 为啥【4】

2017年05月23日07:34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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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夫妻名字都在房产证上离婚时妻子一分钱没有 为啥

  5、闪婚闪离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有爹妈掺合型: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2+1型: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准夫妻买房型: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在结婚前还不放心,那也可以去做婚前财产证明。我们提醒您,现实中情况可能千差万别,真要有问题,还请咨询专业律师!

  搞清关于房产的这些门路,只是有备无患。关键还是小两口能和谐相处!婚姻里,应该多点真诚,少点套路!

(责编:朱江、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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