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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培育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

2014年01月23日06:05    来源:中新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评论:培育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

  去年底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动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传统分散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与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越来越不适应,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遍及各地,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流转形式多样化的特点。但整体规模仍然偏小,地区差异显著;多数是农户自发流转,流转形式以转包、出租为主;流转合同存在口头化、短期化、随意化问题,容易导致纠纷;流转后有的承包人随意改变土地用途,造成土地资源破坏。解决这些问题,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必须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培育公开、公正、规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为此,应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健全法律制度。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以法律形式确立农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清晰完整。这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健全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法律法规,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法律依据,并明确专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流转协议或合同的执行,确保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和完善土地经营权市场,关键在于引进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这就要求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要有公平、开放、透明的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市场监管制度。同时,应完善土地经营权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避免政府不当干预,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培育中介机构。土地经营权流转要有序进行,离不开土地投资机构、法律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代理机构、土地保险机构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参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独立性、权威性,能够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供求双方信息不畅、土地流转范围狭窄、流转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应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尽快成长成熟起来。

  强化政府职能。有关部门应加强服务和监管职能,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监督管理,重点清查强制农户流转土地、违法流转土地等问题。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严格评估流转土地“非粮化”经营的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管和指导,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出台配套规章制度,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用途进行监督和调控,帮助解决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加强社会保障。完善的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适应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需要,应加快完善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水平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并逐步实现农村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接轨,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农民逐渐摆脱对土地的依赖,完成职业和身份转变。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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