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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出台房屋登记新规:买房可自办房产证【3】

马力

2014年01月29日08:19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将出台房屋登记新规:买房可自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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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修订稿中,还取消了房改房遗失补证需售房单位出证明的规定。

  房改房补证不用单位证明

  按照北京之前的规定,房改房的房本如果遗失,需原售房单位出具已领证的说明后才能补发。

  这位负责人表示,以往房改房房产证都是由单位代为办理,一些单位为防止职工擅自将房屋上市交易,职工的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统一保管,以此约束职工。

  但2003年施行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已购公有住房转让时,可以不征得原售房单位同意。”而且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登记簿才是物权归属和依据,房产证和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原则上以登记簿为准。

  “因此,原来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而且遗失补证并非房屋上市交易。此外原来的房改售房单位,有的已经不存在甚至破产,再找原单位开证明,确实非常困难,所以修订稿取消了这一规定。”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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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修订稿,还细化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程序及相关材料。

  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出细则

  今年,中央1号文明确了农村土地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和路径。允许满足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这位负责人说,2013年市住建委在海淀区、大兴区、平谷区进行了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登记试点工作。

  修订稿细化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程序及相关材料。其中明确,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应当依照申请、受理、审核、复审、登簿、发证等程序进行,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房屋登记部门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会在房屋登记簿和房本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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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红丽、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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