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底”搞清楚,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官邸制
中国青年报:官邸制实施是否应基于对现有干部住房的清理?这部分工作怎么落实?
汪玉凯:建立严格的住房监察制度,首先要全面清理领导干部现有住房。特别对那些曾经在多地任职、交流、进京的领导干部的住房情况,更应认真清理,对多占住房的要限期清退,逾期不退的除按市场标准加倍收取租金外,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对于干部已有住房清理,应当从几条渠道同时开展。一方面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登记制,以查清干部名下的房产信息。但不少官员的房产不在其个人,而在配偶、子女等名下,所以另一方面要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旦发现有作假行为,必须严格查处。只有通过几条途径把官员住房的“底”搞清楚,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官邸制,与房改实现真正对接。“清房”是实施官邸制的前提。
其次要建立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和健全领导干部住房腐败问责制度,明确住房腐败的问责对象、程序、内容、方法和责任追究范围。
第三要推进干部住房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方面公开实行官邸制和公宅制的范围、对象,国家对官邸和公宅的配置标准、补贴标准,其他级别官员的住房标准,干部购买或建造住房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以及违规超标占有或建造住房处罚的具体规定等。另一方面,要畅通群众对干部住房腐败的投诉、举报、反映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中国青年报:官邸及公宅的建设、出资、管理,如何实现统筹?
汪玉凯:官邸和公宅一律由国家统一建造、购买或租赁,并按照严格的制度配置设施和修缮。按照国际惯例,绝大多数官邸和公宅都是免费入住,即使交费也是象征性的。按照我国国情,我认为,对于国家拥有的官邸和公宅实行免费入住较为合适。
我国过去虽然没有建立起官邸制,但国家所拥有的公房数量比较多。因此,在建立官邸制和公宅制的过程中,首先要按照实行官邸制和公宅制的范围、对象等,明确现有房源;对历史上形成的包括已经离退休的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住房现状等,进行详细的统计和调查。只有做好基础工作,处理好多方面关系,才能减少实施阻力。
中国青年报:在官邸制的落实中,涉及干部数量、工作量很大,你认为具体操作应由哪个层面、哪些机构负责?
汪玉凯:目前各地以及中央都有相应的机关事务管理局。这个机构主要负责本级政府的住房、保障、后勤工作,包括办公房屋建设、配置等。因此,应由其承担相关工作。当然,制定政策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包括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等。此外,我认为,官邸制的实施必须是自上而下,从高层干部开始。只有高层带头,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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