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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爆炸 已排除刑事案件【2】

秦逸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委宣传部16日下午向记者通报,16日8时30分,葫芦岛市连山区一栋12层住宅楼3楼一室内发生一起燃气爆炸事件,1人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度烧伤,3人受轻伤。
2014年03月17日08: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葫芦岛爆炸 已排除刑事案件

葫芦岛爆炸 已排除刑事案件

  事发后,公安局、消防局、安监局、住建委、卫生局、燃气公司、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等部门和单位及连山区政府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救援处置现场领导小组,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展开救援处置工作。目前,经全力抢救,燃火已经扑灭,涉及居民已安全转移,受伤人员已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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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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