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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爆炸 已排除刑事案件

秦逸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委宣传部16日下午向记者通报,16日8时30分,葫芦岛市连山区一栋12层住宅楼3楼一室内发生一起燃气爆炸事件,1人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度烧伤,3人受轻伤。
2014年03月17日08: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葫芦岛爆炸 已排除刑事案件

葫芦岛爆炸 已排除刑事案件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委宣传部16日下午向记者通报,16日8时30分,葫芦岛市连山区一栋12层住宅楼3楼一室内发生一起燃气爆炸事件,1人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度烧伤,3人受轻伤。

  爆炸发生后,葫芦岛市委书记孙兆林、市长都本伟、常务副市长裴伟东和副市长杨翠杰、杨维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连山区、市直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有关力量,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妥善处理,积极抢救伤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快查清事发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原标题:葫芦岛居民楼爆炸 1死4伤事件调查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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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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