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房产

保镖供述刘汉曾一餐花费80万 情妇拎包价值百万【5】

2014年04月04日15:05    来源:湖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保镖供述四川涉黑富豪刘汉曾一餐花费80万

  曾建军等5人案庭审结束——

  被告人避重就轻 公诉人逐项驳斥

  咸宁中院公开审理的曾建军、张伟、曾建、闵杰、李君国等5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一案,经过两天半庭审,2日中午12时许在通山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休庭,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曾建军等5名被告人,明知刘汉、刘维等领导的犯罪组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仍然积极参与并实施了多项犯罪活动,其中曾建军为骨干成员,张伟、曾建、闵杰、李君国等为一般成员,5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对这项指控,曾建军的辩护人辩称,曾建军与刘维是朋友关系,未从该组织领取固定工资、福利等,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张伟的辩护人辩称,张伟对该组织的黑社会性质从不知晓,2000年后就离开该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参加者法定最高刑期为3年,已过追诉时效。曾建的辩护人辩称,5名被告人是朋友关系,组成松散小团体,无参加该组织的主观故意,且即便被认定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曾建也已过追诉期。闵杰辩称,至今不认识刘维;其辩护人辩称,闵杰只是听从曾建军指使,并不知在为该组织做事。李君国的辩护人辩称,能否证实李君国与该组织存在关系的证据不足,5名被告人只能认定为犯罪团伙。

  公诉人指出,庭审中已举证充分,该组织从1993年至2013年连续存在了20年,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与非法控制特征,只要被告人在该组织内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即可认定其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公诉人强调,5名被控人当庭供述,都知道刘维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哥佬倌,曾建军紧紧跟随刘维,接受其领导,张伟、曾建、闵杰、李君国则都承认其是曾建军的小弟,刘维是曾建军的上级,他们是曾建军的下级。公诉人质问,连杀人行为都受命去做,怎能说不知组织性质。

  检察机关指控,曾建军等5名被告人听从刘维的指使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周政因琐事与刘汉、刘维素有积怨。1998年,刘维带曾建军在广汉市赌博游戏机厅收取“保护费”,因争夺势力范围再次与周政发生冲突。为排挤对手,刘维指使曾建军干掉周政。曾建军邀约曾建、张伟、闵杰、李君国共谋杀掉周政。曾建军安排,由李君国负责提供周政行踪,闵杰负责开车,曾建和张伟负责枪杀周政,曾建军并将刘维提供的两支滑膛枪交给张伟、曾建用于作案。

  曾建军及其辩护人辩称,杀害周政并非曾建军提议,他是为朋友帮忙,曾建军在该案中是上传下达者。张伟的辩护人辩称,张伟只是小卒,不应认定为主犯。曾建及其辩护人辩称,曾建当时并未开枪。闵杰及其辩护人辩称,他是临时参与作案,属从犯。

  公诉人指出,周政被害案中,曾建军是直接指使者,张伟和曾建是直接实施者,其3人都是主犯。

  另据指控,2000年以来,曾建军先后非法持有2支“五六式”冲锋枪、1支自制仿“六四式”手枪和3枚手榴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告人曾建军听从刘维的指使,通过威胁或暴力手段,在赌博游戏厅强行收取保护费,迫使他人无法参与正常的投标行为,妨碍加油站的正常经营,其行为还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和寻衅滋事罪。

  曾建军的辩护人辩称,曾建军并未参加招投标,不具备串通投标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不构成串通投标罪。对曾建军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无异议。

  公诉人指出,证据表明,受刘维指使,曾建军打电话给竞标人,告知对方刘维要参与竞标,是威慑行为,系刘维串通投标罪的共犯。

  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张伟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对此事实,张伟及其辩护人无异议。

  在作最后陈述时,曾建军不置一词,其余4名被告人均表示悔罪,对受害人家属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愿意赔偿受害人周政亲属经济损失,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被告人闵杰还当庭提交了悔罪书。

上一页下一页
(责编:陈晔、赵纲)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