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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静之母起诉分割一房三车【2】

2014年04月16日08:18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白静之母起诉分割一房三车

  原告白母

  有协议为证 房屋为共同财产

  昨天上午的庭审现场,原告白静的母亲参加了庭审,周成海的儿子小伟则没有出现,其母亲李女士也没有到庭参加庭审,而由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白静的母亲高女士起诉称,自己是白静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被告小伟是周成海唯一的儿子,为周成海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高女士表示,位于朝阳区芳园南里的房产与两辆奔驰一辆宝马车,是白静与周成海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上述财产应该由其与小伟分割继承。高女士在法庭上还提出要求分割白静与周成海的股票账户。高女士表示,周成海名下的股票账户市值约200万元,白静名下的股票账户市值约400万元。

  昨天庭审过程中,高女士提交了一份房屋共有协议,以证明要求分割的涉案房屋原来是李女士与周成海的共有房屋,离婚时他们约定这套房屋由周成海所有,后来周成海和白静约定这套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但白静和周成海没有变更产权手续。随后高女士还提交了白静与周成海约定房屋为夫妻共有的协议原件。

  被告律师

  签名笔体不同 不认可协议真实性

  小伟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对于白母所提交的白静与周成海签订的夫妻约定共有房屋的协议的真实性不认可,并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鉴定。

  被告代理律师表示,这套房产属于周成海与白静结婚之前的婚前财产,不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原告起诉列明的财产是周成海生前购买的物产,白静名下的财产原告没有将其列为本案的涉案遗产。律师表示,白母提交的该协议中首部和尾部的周成海签名中笔体不一致,所以要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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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红丽、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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