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贪腐官员“消化房子”仍易查处
施正文认为,实施登记后,不动产不见得发生大面积抛售。他解释,不动产统一登记是逐步推进,按目前的时间表,是3到4年。“这期间有些官员可能使房子合法化或变相转给他人。”
此前,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受访时曾表示,贪腐官员的房产可能登记在别人名下,“异地的尤其如此”。但他认为,如若贪腐官员成为调查对象,纪检部门获取证据查清案情还是比较容易的。
若官员抛售房子是否会拉低房价?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表示,这种担心是存在的,但是否带来冲击,其力度还需要论证。
3 有助解决房产税开征“技术障碍”
施正文认为,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对房产税开征是有意义,但说是“铺平道路”恐怕不合适,但不动产统一登记确实有助于解决房产税开征的“技术障碍”。他解释,征收房产税首先要知道房屋的来源,但目前税务部门并不掌握居民的房源信息。
此前,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过去,住房信息的基础非常薄弱,家底大家都不清楚。”他认为,从行业发展来看,政府要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保障房的投资建设计划实际上是缺乏可靠准确的信息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为决策提供更好的信息基础。”
4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使用受控制
施正文认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会严格地保存在登记部门,查询及使用会受严格控制,“不是说任何部门或者任何人都可以随便查阅”。
他分析,只能是纪检办案、税务征税等相关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个案所需要的信息。“不会随便地对外披露。这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如果住房信息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好,法律规定比较健全的话,将有助于减少统一登记的障碍。
陈国强认为,即便有关部门统计住宅信息,也不意味着房产信息会无条件向社会开放。如个人没有触及法律或者成为被调查对象,房产掌握情况应不会向公众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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